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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文創”10億銷售額煉成記
觀點
博物館“不以盈利為目的”不等于“不能盈利”
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表示,我國國有博物館為事業單位,而對于事業單位必要的經營活動如何界定,卻沒有明確定位。一部分人將“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對立起來,將“公益”和“利潤”、“經營”對立起來,將“不以盈利為目的”等同于“不能盈利”。過分強調博物館的文化事業屬性,沒有建立社會公眾對博物館文化創意產品研發與經營活動的正確認識。博物館文化創意產品的研發和營銷,甚至容易受到社會輿論的批評和質疑。在這樣的情況下,博物館只能從為觀眾提供服務、滿足公眾文化需求的角度進行一定程度上的文化創意產品研發,想做而不敢做,只求做小不敢做大,限制了博物館開展文化創意產品研發的進程和水平。
故宮應將文創產品和門票收入打包上市
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少峰表示,故宮的文創產品和門票收入應該打包上市,通過國資委全資的投資公司持有股權,最后將股權的收益作為故宮發展的事業基金,用資本運作來提供收入的溢價,從而進入更好的良好循環。“故宮的8萬人限流以及60元的門票是基本固定的,把門票和流量作為一部分,加上不斷增長的文創衍生品開發,這樣一個公司是很有價值的,通過這樣一個公司的價值進行變現從而實現公益化的資金運作是一個很好的方式。”陳少峰表示,公益性的單位是可以實現盈利的,只不過盈利后的資金用途要轉變為公益性的活動,但是要限定盈利后的分配,除少數激勵外,大部分還要用做公益性的用途。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故宮文創 10億銷售額 故宮網絡旗艦店 博物館 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