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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慈善立法正當其時
其次,今年是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本標志,就是農村貧困人口的脫貧。在“大扶貧格局”中,慈善事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慈善活動本身,從單個個體的意義上來看是扶貧濟困,從整個社會的意義上看,意味著社會財富從富裕階層往貧困階層的流動,而且會更精準地達到扶貧、脫貧的效果。有人將之視為“第三次分配”,有助于實現社會公平。在這個流動過程當中,不管對自然人、法人,還是其他組織而言,一部慈善法既能夠為慈善行為提供程序保障,也能起到鼓勵慈善行為的作用。因此,慈善法的制定無疑將助力中國在未來5年中打贏這場脫貧攻堅戰。
最后,十八大以來,對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正逐漸融入中共治國理政的思路中。何謂傳統文化?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已經成為中華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國人內心,潛移默化影響著中國人的思想方式和行為方式。”何謂“創造性轉化”?就是學古而不泥古,在繼承中揚棄。中華民族一直崇尚樂善好施、扶貧濟困、守望相助的慈善精神,有辦義學、義倉,臘八舍粥等慈善傳統。慈善法草案中的精神與內容,應該說就是這些優秀傳統的“創新性發展”。如草案第一章第七條將每年9月5日定為“中華慈善日”。這個日子的設立,就是從法律的高度,彰顯中華民族的慈善文化基因,弘揚中國人世代相守的傳統美德,進而豐富、助力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培育和踐行。
一部法律出臺,必須契合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也必將推動形勢往更好的方向發展。審議中的慈善法,值得期待。
(作者為本報主任編輯)
編輯:秦云
關鍵詞:慈善法 依法治國 全面小康 傳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