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春節打的不打表何以成“行規”?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過年期間大家都忙著走親訪友或出門游玩,出租車是非常重要的出行方式之一,可就在返程這兩天,有不少乘客反映,他們在鄭州東站遭遇了出租車“拒絕打表”的情況,并且很短的距離,居然開出了上百元的天價。(2月14日 央廣網)
出租車春節期間不打表,恐怕不只是鄭州市民的遭遇,也不是今年這個春節才有的現象,而是各地都存在、每年都有的一種普遍現象。像筆者在這個春節期間,也有這樣的遭遇。在老家安徽省樅陽縣,出租車不打表,起步價從5元暴漲到上車一口價就是10元,打表不過10要價30元。當然,現在生活的小縣城山東省蒙陰縣也不例外,同樣出租車不打表??梢哉f,春節期間不打表儼然已經成為一種“行規”。
然而,根據法律規定,出租車收費標準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打表計價是基本的收費規則。出租車駕駛員在春節期間不打表,自行提高起步價,顯然屬于一種違法行為,違反了出租車行業的規定,這一點毋庸置疑。
但是,這種違法行為卻在廣大大中小城市橫行多年,始終得不到根治。從根本原因上說,必須承認,這是出租車市場供求失調的結果。春節期間,市民走親訪友,擰著大包小包,出行不太方便,對打的有著極大的市場需求,而出租車數量在春節期間的供應并沒有增加,相反還存在減少現象。供不應求的出租車市場,就給了出租車駕駛員議價話語權,因為你不坐,有別人搶著坐,逼得旅客不得不接受出租車駕駛員的私自定價。否則,恐怕永遠等不到一輛愿意打表載客的駕駛員。
另一方面,春節本身是一個特殊期間,絕大多數人放假在家陪伴家人、走親訪友。而出租車駕駛員放棄了春節的休息假期,放棄了陪伴家人、走親訪友的機會,依然在工作。按照很多行業來說,這是有著奉獻精神的加班行為,依法可以領取3倍工資。所以,對于春節期間的出租車不打表現象,出租車駕駛員自行提高起步價行為,很多市民將心比心,能夠理解,也能接受。更何況對于很多小縣城的出租車駕駛員來說,平時的生意并不太好,全靠春節期間多賺點錢來彌補。
要打破出租車春節不打表的“行規”,一方面,要增加出租車市場的供應,增加出租車保有量,放開專車市場,增強出租車市場的競爭。另一方面,在出租車收費價格管理上,實行靈活機制,對于春節這樣的特殊時期,有關部門可以適當提高基本價格,保障出租車駕駛員的經濟利益,彌補他們放棄休息。同時也應制定有關準則,并做好市場監管,保證出行人群的合法權益。如此。春節打的不打表的“行規”才可以被打破。(張立美)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春節出租不打表 “拒絕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