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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加快推進品牌建設”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
編者按
品牌是一個企業乃至國家競爭實力和發展潛力的重要體現。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品牌建設工作,“十二五”時期,品牌建設首次納入國家規劃,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十三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要“開展質量品牌提升行動”。在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和企業的共同努力下,我國的品牌建設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我國知名品牌的數量與我國經濟在世界上的地位不相稱,存在著企業創建品牌的主體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促進品牌成長的市場環境還不夠成熟、品牌建設缺少統一的協調推進機制和配套措施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做好質量品牌建設工作。1月5日,全國政協召開雙周協商座談會,專門就此問題協商座談。現將有關發言摘登如下。
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原副局長,中國品牌建設促進會理事長劉平均:
建議設立“品牌日”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國際市場競爭的加劇,世界進入品牌經濟時代,但我國在品牌經濟發展中出現了兩個問題:一是在聯合國統計的440種重要工業產品中,我國有281種產品產量居全球第一,但是在美國發布的世界品牌百強中,我國只有華為、聯想兩個企業入圍;二是我國產能過剩,積壓了大量產品,而我國消費者卻大量購買國外商品。建議:
一、 成立品牌發展指導委員會,對品牌建設進行頂層設計、系統規劃,并將“品牌價值提升工程”列入“十三五”重點專項。建議將核心技術自主創新品牌建設納入國家創新體系予以扶持,建立省以下品牌建設促進機構,完善品牌服務體系。
二、 出臺《品牌建設促進條例》,加大知識產權和品牌保護力度,為依靠創新驅動發展經濟,創造優良環境。結合混合所有制改革,推進企業強強聯合;取締以營利為目的的亂評比、亂發牌子等擾亂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不法行為。遵循“名牌應在市場競爭中產生,名牌最終要被消費者認可”的指導思想,培育中國知名品牌和國際品牌。建議將12月12日設立為“品牌日”,每兩年召開全國品牌大會,提升全社會的品牌意識,樹立國家品牌形象。
三、 設立品牌發展基金,形成企業主體、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投資機制,并將品牌價值評價結果納入金融支持的鏈條。
四、 結合國家事業單位改革,整合資源組建“中國品牌研究院”,列入國家公益事業系列,開展品牌經濟、品牌價值評價的理論研究。在此基礎上,聯合美歐相關機構,成立國際品牌研究機構,獲取品牌評價和人才培養國際話語權。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全國政協 品牌建設 雙周協商座談會 發言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