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尋醫·問藥>醫訊同期聲醫訊同期聲
國家衛計委:按政策生育要有服務體系支持
1月6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下發《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的通知》,指出各省(區、市)要及時提請省級人大或其常委會修訂本省(區、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重點對生育調節、避孕節育服務、生育過程管理、獎勵與社會保障、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法律責任等相關條款進行修訂。不再實施鼓勵公民晚婚晚育、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孩子的獎勵政策,構建支持按政策生育的服務保障體系。
《通知》指出,要穩妥扎實有序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各省(區、市)要分析本地人口形勢,評估風險,研究制訂全面兩孩政策實施方案。合理確定再婚等特殊情形再生育政策。遵循法制統一原則,注意與其他省(區、市)的政策協調,做好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后獎勵扶助和社會制約政策的銜接。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優化再生育辦理流程。提升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水平,力爭在“十三五”前期解決婦幼健康服務資源總體不足和結構性短缺的供需矛盾。做好縣、鄉級衛生計生機構改革,促進衛生計生工作融合,穩定和加強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網絡和隊伍。深化流動人口全國“一盤棋”機制建設,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兒養育、青少年發展、性別平等、老人贍養、病殘照料等在內的家庭發展政策和服務體系,制定對符合政策生育夫婦延長生育獎勵假等相關政策措施,保障女性就業、休假等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健全縣鄉村三級出生監測網絡,推進生育登記、孕產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等信息共享,實現國家與省級計劃生育信息互聯互通;加強與公安、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的協作,建立健全人口基礎信息特別是流動人口動態信息共享機制。
編輯:趙彥
關鍵詞:國家衛計委 按政策生育 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