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呂志勝,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長期違規超標準使用公務車輛,辦公用房嚴重超標,違規使用由原辦公室隔出的儲物間和會議室。作為分管副校長,不能正確履行行政監管職責,對學校財務管理混亂、“三公經費”列支不真實、嚴重超預算和有關部門向組織報告不實等負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教育部黨組研究決定,給予呂志勝行政記過處分,免去其副校長職務。涉及黨紀處分商北京市紀委作出決定。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中傳媒校長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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