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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省份公布養老金并軌方案 最低200元最高1萬元
進入10月份以來,多地密集公布養老金并軌實施意見和辦法。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已有13個省份向社會公布了養老金并軌方案。其中, 多地方案提出設立10年過渡期,確保“中人”(改革以前已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員)的待遇不降低。
多省份密集公布養老金并軌方案
國務院今年初印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決定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和辦法,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后實施”。
10月27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2015年第三季度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穩步推進,全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的備案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工作將繼續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記者注意到,進入10月份以來,云南、甘肅、陜西、湖南、湖北、天津、黑龍江等多地密集公布了養老金并軌實施意見和辦法,再加上此前已經出臺方案的四川、山東、上海、江蘇、福建、吉林等地,目前已經公布養老金并軌方案的省份至少已有13個。
觀察上述各地實施意見和辦法,其主要內容均與“國家版”的規定一致,即:從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職工相同的單位和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制度,所有機關事業單位都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
不過,對于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確定,各地的規定卻有所差異。例如,云南等地明確,機關單位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而上海則在實施辦法中明確,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確定。
原標題:13省份公布養老金并軌方案 多地提出10年過渡期
編輯:楊嵐
關鍵詞:13省份公布養老金并軌方案 公布養老金并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