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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
(二十三)擴大對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開放。發揮港澳地區的開放平臺與示范作用,深化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加快實現與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建設好深圳前海現代服務業示范區、珠海橫琴新區、廣州南沙新區。鼓勵內地企業與港澳企業聯合走出去。支持內地企業赴港融資,將境外產業投資與香港金融資本有機結合。鼓勵內地企業與港澳企業聯合成立投資基金,通過多種方式開展投資合作。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促進海峽兩岸經濟關系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逐步健全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加強兩岸產業合作、雙向貿易投資及便利化方面的合作。充分發揮海峽西岸經濟區、平潭綜合實驗區、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等的先行先試作用。深化和拓展與港澳臺地區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間科技研發和創新創業方面的合作。
六、 加快實施“一帶一路”戰略
實施“一帶一路”戰略,以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為主要內容,全方位推進與沿線國家合作,構建利益共同體、命運共同體和責任共同體,深化與沿線國家多層次經貿合作,帶動我國沿邊、內陸地區發展。
(二十四)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加快形成國際大通道,構建聯通內外、安全通暢的綜合交通運輸網絡,完善交通合作平臺與機制。鞏固和擴大電力輸送、光纜通信等合作。深化能源資源開發與通道建設合作。
(二十五)深化與沿線國家經貿合作。相互擴大市場開放,深化海關、檢驗檢疫、標準、認證、過境運輸等全方位合作,培育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推動我國大型成套設備、技術、標準與沿線國家合作。加大非資源類產品進口力度,促進貿易平衡。推動企業在沿線國家設立倉儲物流基地和分撥中心,完善區域營銷網絡。加強與沿線國家的產業投資合作,共建一批經貿合作園區,帶動沿線國家增加就業、改善民生。鼓勵發展面向沿線國家的電子商務,倡導電子商務多邊合作。
(二十六)密切科技人文交流。擴大與沿線國家互派留學規模,鼓勵有實力的高校走出去辦學,開展境外教育合作。推進國際衛生合作。加強與沿線國家科技合作,采取多種方式聯合開展重大科研攻關。推動產學研協同配合,把重點經貿項目合作與科技人文交流緊密結合起來。推進對外文化合作與交流,與沿線國家互辦文化年、藝術節等活動,支持沿線國家申辦國際重大賽事,加強與沿線國家旅游投資合作,聯合打造具有絲綢之路特色的國際精品旅游線路和旅游產品。
(二十七)積極推進海洋經濟合作。大力發展海洋經濟,制定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的政策法規。妥善處理爭議和分歧,建立海上經濟合作和共同開發機制。加強國際遠洋漁業合作。
(二十八)扎實推動中巴、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建設。中巴、孟中印緬兩個經濟走廊與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關聯緊密,要進一步深化研究、推動合作。積極探索孟中印緬經濟走廊框架下四方合作模式,制定經濟走廊務實合作計劃,推出一批易操作、見效快的早期收獲項目。共同推進編制中巴經濟走廊建設遠景規劃,指導我國企業有序參與建設活動。
七、 拓展國際經濟合作新空間
鞏固和加強多邊貿易體制,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做國際經貿規則的參與者、引領者,擴大國際合作與交流,努力形成深度交融的互利合作網絡。
(二十九)堅持世界貿易體制規則。維護多邊貿易體制在全球貿易投資自由化中的主渠道地位,堅持均衡、普惠、共贏原則,反對貿易投資保護主義。積極落實“巴厘一攬子”協議,推動后巴厘工作計劃制定,爭取盡早完成多哈回合談判。推進《信息技術協定》擴圍和《環境產品協定》談判,推動我國加入《政府采購協定》談判。支持世貿組織繼續加強貿易政策監督機制、完善爭端解決機制。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
(三十)建立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堅持分類施策、精耕細作,逐步構筑起立足周邊、輻射“一帶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積極擴大服務業開放,加快推進環境保護、投資保護、政府采購、電子商務等新議題談判,積極推進國際創新合作。積極落實中韓、中澳自由貿易區談判成果,打造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升級版,推進中國與有關國家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和建設進程,穩步推進中歐自由貿易區和亞太自由貿易區建設,適時啟動與其他經貿伙伴的自由貿易協定談判。
(三十一)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推進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改革,支持聯合國、二十國集團等發揮全球經濟治理主要平臺作用,推動金磚國家合作機制發揮作用,共同提高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在全球經濟治理領域的發言權和代表性。全面參與國際經濟體系變革和規則制定,在全球性議題上,主動提出新主張、新倡議和新行動方案,增強我國在國際經貿規則和標準制定中的話語權。
(三十二)構建多雙邊、全方位經貿合作新格局。堅持正確的義利觀,弘義融利,因地制宜,務實合作。豐富中美新型大國關系的經貿內涵,深化中歐多領域合作,協同推進中美、中歐投資協定談判,統籌國內改革與對外開放進程。促進中俄經貿關系跨越式發展。深化同發展中國家合作。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宏觀政策溝通與協調。完善區域次區域合作機制,發揮亞太經合組織、亞歐會議、上海合作組織作用,強化中非、中阿、中拉等合作機制。推進大湄公河、中亞、圖們江、泛北部灣等次區域合作。多雙邊合作機制要加強統籌、提高效率、講求實效。
(三十三)建立國際經貿談判新機制。抓緊建立依法有序、科學高效、協調有力、執行有效的談判機制。統籌談判資源和籌碼,科學決策談判方案,優化談判進程。加強談判方案執行、監督和談判績效評價,提高對外談判力度和有效性。充分發揮有關議事協調機制的積極作用,完善國際經貿談判授權和批準制度。
八、 構建開放安全的金融體系
提升金融業開放水平,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范圍、方式和規模,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三十四)擴大金融業開放。在持續評估、完善審慎監管和有效管控風險的基礎上,有序放寬證券業股比限制,有序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形成公平、有序、良性的金融生態環境。提升金融機構國際化經營水平,鼓勵金融機構審慎開展跨境并購,完善境外分支機構網絡,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加強在支付與市場基礎設施領域的國際合作。建立健全支持科技創新發展的國際金融合作機制。
(三十五)推動資本市場雙向有序開放。積極穩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便利境內外主體跨境投融資。擴大期貨市場對外開放,允許符合規定條件的境外機構從事特定品種的期貨交易。研究境內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和企業在有真實貿易和投資背景的前提下,參與境外金融衍生品市場。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研究逐步開放金融衍生品市場。
(三十六)建立走出去金融支持體系。構建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相結合的境外投資金融支持體系,推動金融資本和產業資本聯合走出去。完善境外投融資機制,探索建立境外股權資產的境內交易融資平臺,為企業提供“外保內貸”的融資方式。發展多種形式的境外投資基金,推進絲路基金、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設立和有效運作,構建上海合作組織融資機構。用好投融資國際合作機制,選準重點,積極推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開放性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