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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干親”成腐敗新溫床 “一禁了之”難以治本
“一禁了之”難以治本
青神縣禁止“打干親”的舉措,在網上引發熱議。有支持者認為,此舉可以杜絕“圈子”主義、山頭主義。而反對者則質疑,這是形式主義。
“總體來說,我肯定他們的做法。”任建明說,官員作為社會管理者,應該明確禁止此種行為。已經建立“干親”關系的,要對其進行監管,以恰當的方式促使其解除關系。但他同時認為,從反腐角度看,禁止“打干親”還不是治本之策。“治本之策是,要對官員手中的權力進行監督和制約,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任建明建議,青神縣除采取公開宣誓、宣傳等形式,還需深入調查那些因腐敗被查處的官員,看他們中有沒有干親,或干親在腐敗中起著什么作用,然后將這些真實案例拿來做警示,以此推動禁止“打干親”工作。
“我們的真正的目是,要優化政治生態,推進反腐倡廉,實現政治清明,任何措施、政策都只是手段,不應把手段當成工作目的。”任建明指出,既然“認干親”在青神縣具有一定普遍性,以此類推到全國其他地方,是否也隱藏著同樣的社會弊病?
與任建明一樣,田湘波也對青神縣公開宣誓不“打干親”的做法表示贊同。“但是,只做到這一點還不夠。要根本解決這一問題,還必須讓大家深刻認識到,利用‘打干親’進行的利益交換,是公私利益沖突的表現,特別是‘裙帶關系’的一種表現。”田湘波強調,中國是個特別注重人情的社會,尤其要防止“裙帶關系”。
近些年,隨著一些案例曝光,“干爹”一詞被人們視為帶有情色消費的貶義詞。一些官員假借“干女兒”之名包養情婦,試圖掩蓋背后的權色交易。記者注意到,青神縣出臺的“六不準”政策中,明確提到禁止以“干兒女”等方式“打干親”。
對此,田湘波表示,“打干親”中的認“干爹干媽”方式易導致利益輸送,“干爹干媽”可直接或間接地利用公權力為“干兒女”輸送利益和好處。現實中,最為普遍的就是“干爹”與“干女兒”的權色交易關系。
比如,安徽宣州原市委書記趙增軍、首都鋼鐵公司北鋼公司原黨委書記管志誠、成都市交通局原局長石全志等,都與“干女兒”長期保持著不正當的男女關系。貴州省政協原主席黃瑤因嚴重違紀落馬前,被指包養情婦,有多位“干女兒”,且在當地已經是“公開的秘密”。石全志則挪用公款100萬元幫助“干女兒”經營按摩公司。
隨著權色交易的大量曝光,許多人士呼吁將性賄賂納入到腐敗打擊的法治體系里。任建明告訴記者,賄賂的媒介非常廣泛,但我國法律將賄賂媒介限定為財物,這有很大局限性。“只要是能夠滿足人的需求、符合人性的貪婪欲望,都可能成為賄賂媒介。”他建議,在完善立法方面,可參照其他國家的普遍做法,將賄賂的媒介修改為“利益”或如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中的“不正當好處”。
杜絕公權力私人化
在官商圈子里,“打干親”之所以能流行,原因很簡單,就是有個當官的親戚好辦事。一些商人便削尖了腦袋想往官員的“親戚”行列里鉆。
例如,工程老板奉某為了承攬工程項目,將湖南省江華瑤族自治縣教育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屈湘林認作“舅舅”,對屈湘林的服務可謂“無微不至”,逢年過節、慶祝生日,奉某都會向屈湘林送上紅包,聊表心意……而講感情的“舅舅”也對“外甥”關照有加。自2008年屈湘林分管縣教育局計財、基建工作以來,奉某共承包教育系統工程項目50個,總金額達377萬元,大部分未經過招投標程序。再如,重慶市北碚區原副區長趙文銳給兒子找了一個房地產老板做“干爹”,等等。他們最終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對于官商勾結問題,任建明說:“官員手中的公權力被私人化,這是一個非常普遍而致命的問題。過去商人圈子里有這樣一句話,‘不找市場找市長’。因為政府掌握大量資源,往往找到市長、找到公權力就是捷徑。不僅政府采購的項目由官員決定,其他事情如削弱競爭對手實力,增強自我競爭優勢方面,公權力都能起到很大作用。”
“雖然有政府采購法、建筑工程招投標法,但工程項目招標或土地招拍掛,最后往往都是由官員決定,區別只是其決定權有大有小。所以,導致照章辦事走不通,找到實權更大的官員,卻是綠色通道。”任建明說,正因為現實的制度和權力的架構存在缺陷,使得權力太好使了,不法商人才都要跟官員建立關系,或“打干親”。
談到權力構架,任建明進一步解釋,權力結構設計一般為金字塔式。科學合理的架構中,頂層不是一個“尖頂”,而是一個存在制約的結構。“而現在的權力模式,還不完全是這樣子,所以,會出現越往上越難監督的問題。另外,權力擁有的自由裁量幅度大,造成不僅頂層存在監督難、監督弱,層層都有此問題;不只‘一把手’難監督,在權力體系中,每個官員都會有監督不到的地方。”
對于解決辦法,任建明認為,首先要將權力的結構性改革作為核心措施;其次,在結構優化過程中,保證監督權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再次,將個人和制度之間分權,更多地把權力的自由裁量幅度交給制度決定。(高鑫 周凌如)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打干親” 腐敗 制度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