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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協商民主建設關鍵在于“真協商”
必須樹牢“真協商”理念,堅持“真協商”標準,踐行“真協商”要求,追求“真協商”實效,切實把“真協商”寓于履行職能全過程、貫穿開展工作各方面,扎實推進政協協商民主創新發展。
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對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發展人民政協事業作出了新的戰略部署,頒發了《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為發展政協協商民主提供了根本遵循。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突出強調:“協商就要真協商,真協商就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根據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來決定和調整我們的決策和工作,從制度上保障協商成果落地,使我們的決策和工作更好順乎民意、合乎實際。”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明確要求,人民政協要堅持改革創新,加強制度建設,提升履職能力,更好發揮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作用。
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認真學習貫徹全國政協明確要求,必須樹牢“真協商”理念,堅持“真協商”標準,踐行“真協商”要求,追求“真協商”實效,切實把“真協商”寓于履行職能全過程、貫穿開展工作各方面,扎實推進政協協商民主創新發展。
“真協商”就要真正重視 切實納入全局
《實施意見》要求,加強和完善黨對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領導。政協協商要“真協商”,根本在于黨政重視支持,把政協協商納入總體工作部署和重要議事日程,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部署。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共浙江省委明確要求政協要弘揚“一線”精神,保持“一線”狀態,追求“一線”作為;在2013年十一屆省政協開局之年就組織開展全省各地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有關政協工作決策部署情況的專項督查,召開全省政協工作會議,制定出臺關于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政策文件;堅持把制定實施年度協商計劃列入省委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連續兩年省委、省政府、省政協共同制定年度協商計劃,并以省委辦公廳“1號文件”下發;每次省委全會作出重大決策前都到政協先行協商,并明確規定對政協協商意見建議要專門以書面形式反饋;省委主要領導帶頭經常給省政協履職出題目、交任務,帶頭經常參加省政協協商議政活動,帶頭對省政協協商意見建議作批示、促落實。
“真協商”就要準確定位把牢正確方向
政協協商要“真協商”,必須準確把握性質定位,把牢正確方向。《實施意見》強調,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憲法和政協章程確定的人民政協性質定位,始終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十一屆浙江省政協緊密結合自身實際,明確“堅決維護核心、緊緊圍繞中心、傾力服務大局、真情服務群眾”的工作定位和原則。“堅決維護核心”就是始終在中共浙江省委領導下開展工作,站穩政治立場,增強政治定力,嚴明政治紀律,嚴守政治規矩,堅定政治方向;“緊緊圍繞中心”就是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履職,工作上主動對接,節奏上同軸運轉,目標上同向推進,做到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推進到哪里,政協履職就跟進到哪里,力量就匯聚到哪里,正能量就傳遞到哪里;“傾力服務大局”就是主動謀良策、善監督、聚合力、出滿力,切實為大局、護大局、利大局;“真情服務群眾”就是堅持協商于民、協商為民,樹牢群眾觀點,站穩群眾立場,踐行群眾路線,始終心里裝著群眾、工作依靠群眾、履職為了群眾。
“真協商”就要保障有力健全制度機制
《實施意見》提出,要加強人民政協制度建設。政協協商要“真協商”,必須把建章立制作為關鍵環節來抓,注重綜合性制度與專門性制度相結合、實體性制度與程序性制度相配套、黨政系統制度與政協配套制度相貫通、上級制度與本級制度相銜接、暫行規定與長效機制相統一,加快構建互相銜接、上下配套、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政協協商民主制度體系,確保各項工作有制可依、有規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黨的十八大以來,浙江省政協協助省委先后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意見》、《年度協商工作計劃》等制度文件;協助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制定出臺《關于加強省直黨政部門同省政協專門委員會和界別對口聯系工作的意見》,推動27個省直黨政部門出臺了具體實施意見。省政協及時制定出臺貫徹落實省委關于加強民主監督意見的實施辦法,制定完善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工作規則、專門委員會通則、對口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等具體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政協協商議題提出、活動組織、成果采納落實和反饋等運作機制,規范完善全體會議協商、省委全會重大決策前專題政治協商、重點提案辦理協商等操作流程。
編輯:付鵬
關鍵詞:浙江省政協 喬傳秀 政協 協商民主 政協協商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