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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每月通報:131起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被查
河南省
河南省通報4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 長葛市審計局投資審計中心原主任劉寶中濫用職權、受賄問題。2013年10月,劉寶中在審計人員向其匯報長葛市國防教育中心舞臺燈光系統工程項目價格虛高的情況下,依然催促出具價格審計報告,致使財政部門按審計報告支付款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2009年9月至2014年1月,劉寶中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8.5萬元,為他人承攬工程項目提供幫助。2015年2月,長葛市紀委給予劉寶中開除黨籍處分,長葛市人民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其免于刑事處罰,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 西平縣蔡寨回族鄉村鎮建設發展中心原主任王銀華挪用公款問題。2013年2月,王銀華利用其經手、保管危房改造資金的職務便利,挪用其中的7萬元;2013年5月26日、2014年1月29日,王銀華兩次收受寇某所送禮金14.8萬元。2014年12月,西平縣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2015年4月,西平縣監察局給予王銀華開除公職處分。
3. 淮陽縣臨蔡鎮吳集村黨支部原書記張勇軍冒領挪用民生資金問題。2010至2013年,張勇軍在任吳集村黨支部書記期間,私自將該村村民低保款取出,并將其中的91298元用于償還該村欠款;將該村8戶村民危房改造資金29800元、2戶村民低保款4130元據為己有。2015年3月,淮陽縣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 輝縣市洪州鄉西土樓村黨支部原書記姚樹新虛報冒領土地補償款問題。2008至2014年,姚樹新利用職務之便,在參與鄉政府及有關部門征用土地過程中,填報虛假《資產申報表》,通過虛假競標等手段承包村集體土地,侵占土地補償款409.4萬元。2012年9月,在西土樓村35畝荒灘土地承包招標過程中,姚樹新采用違法串標等手段,使其合伙人王某某以6.6萬元中標。2015年1月,輝縣市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河南省紀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報6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 麻城市宋埠鎮李勝村2010年至2012年申報危房改造資金11.7萬元,實際發放危房改造對象補助資金3.3萬元,其余8.4萬元由村和鎮城建辦(村鎮建設管理所)截留用于居委會經費2萬元,用于鎮西廣場看護人員工資7000元,用于李勝村部建設5000元,用于基礎設施建設3.8萬元,用于村經費1.4萬元。2015年4月3日,宋埠鎮紀委給予李勝村黨支部書記陳文勝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宋埠鎮政府村鎮建設干事、城建辦主任劉世武黨內警告處分。
2. 黃衍志在擔任襄陽市襄城區歐廟鎮黃沖村村委會副主任并分管土地工作期間,不正確履行職責,對本村村民違法取土破壞耕地行為監管不力,未及時向上級黨委政府匯報,導致發生嚴重破壞耕地的違法行為。2015年4月18日,襄城區紀委給予黃衍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襄城區監察局給予歐廟鎮分管副鎮長徐彥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鎮長李超行政記過處分。2015年4月30日,襄陽市紀委給予歐廟鎮黨委書記姜子三黨內警告處分。
3. 2012年8月,荊門市掇刀區麻城鎮三青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德威幫助農戶申報國家危房改造審批手續,以整理申報資料費、照相費、農戶危房改造驗收協調費等名義向農戶違規收費,前后共收取16戶農戶2.4萬元。事后安排金柱春(村婦女主任兼村報賬員)將違規收取的2.4萬元置于個人手中保管,用于賬外濫開支。麻城鎮紀委給予李德威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 2014年8月,陽新縣工商局上街工商所副所長萬文兵在辦理個體戶工商營業執照時,工作態度粗暴,應3個工作日內辦結的營業執照辦結時間長達75天,造成不良影響。陽新縣工商局給予萬文兵行政警告處分。
5. 2011年3月,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街余家湖村規劃辦公室主任、村拆遷專班成員張仁漢在東沙湖連通工程征地拆遷過程中,伙同拆遷專班組長魏祖斌(另案處理),采取編造虛假產權證明、測量圖紙的手段,共同騙取拆遷補償款人民幣1216320元,其中張仁漢實得人民幣616320元,分給他人5000元。漢陽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武昌區水果湖街黨工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6. 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期間,三峽礦業公司總經理郭大興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司資金800萬元,借貸給某房地產公司經營,郭大興個人從中獲取高額利息155萬余元。2015年3月3日,宜昌市夷陵區紀委給予郭大興開除黨籍處分,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湖北省紀委)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中紀委 通報 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