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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春蘭:著力推動政黨協商深入開展
原標題:孫春蘭:著力推動政黨協商深入開展
核心要點:
■ 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內部商量好怎么辦,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夠,要想把事情辦成辦好是很難的。政黨協商關聯我國政黨制度和協商民主制度,深深嵌入了我國的國家治理體系,并在長期實踐中形成了多種渠道和機制。
■ 所謂領導權,不是要一天到晚當作口號去高喊,也不是盛氣凌人地要人家服從我們,而是以黨的正確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說服和教育黨外人士,使他們愿意接受我們的建議。
■ 協商民主是合作民主、共識民主,也是程序民主,就是說協商必須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否則協商就失去了應有的意義。政黨協商作為協商民主的重要形式,同樣必須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這是一條基本原則。
■ 要支持民主黨派加強協商能力建設,幫助民主黨派擴大知情渠道,協助民主黨派組織培養高素質的人才,加強調查研究,力求對策建議更有分量。
政黨協商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就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重要事務進行的政治協商,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年初下發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把政黨協商明確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在這次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對政黨協商專門作出論述,強調中國共產黨同民主黨派有事要商量、多商量。黨中央頒發的《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把“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確定為民主黨派的基本職能,并對政黨協商的內容、形式和保障機制作出了規定。
政黨協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獨特優勢。政黨協商是在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實踐中不斷發展、成熟的,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礎、理論基礎、實踐基礎和制度基礎。早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黨就在與各民主黨派團結合作中進行各種協商,協商民主的思想逐漸形成。特別是1948年中共中央提出的“五一口號”,得到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熱烈響應,拉開了協商建國的序幕。1949年9月,中國共產黨與包括各民主黨派在內的各界人士經過充分討論和協商,制定了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共同綱領》,并以政黨協商為基礎,奠定了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團結合作的政治格局,形成和發展了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社會主義和諧政黨關系。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避免了多黨競爭、相互傾軋的弊端,成為我國政黨制度的巨大優勢??梢哉f,這種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民主形式,也為世界政治文明作出了重要貢獻。
政黨協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方面。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內部商量好怎么辦,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夠,要想把事情辦成辦好是很難的。政黨協商關聯我國政黨制度和協商民主制度,深深嵌入了我國的國家治理體系,并在長期實踐中形成了多種渠道和機制。新中國成立之初,無論是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等內政問題,還是抗美援朝等外部事務,中國共產黨都與各民主黨派進行廣泛協商,達成共識后再付諸行動,受到社會各方面的擁護和支持。改革開放初期,為調動廣大工商界投身經濟建設的積極性,鄧小平同志邀請民建中央、全國工商聯5位領導同志座談,“五老火鍋宴”成為一段佳話。進入新世紀,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建立海峽西岸經濟區、建立中原經濟區等,都是由民主黨派中央參與調研提出,并成為推動我國區域發展的重大戰略。黨的十八大以來,民主黨派中央就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應對霧霾污染等問題提出了很多務實有效的意見建議。通過政黨協商,搭建了制度化的表達意見、溝通協商的平臺,廣泛凝聚了社會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促進了國家治理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政黨協商是鞏固黨的領導和執政地位的重要方式。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政黨協商為我們黨團結各民主黨派及其所聯系的群眾提供了有效途徑。民主黨派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是各自所聯系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的政治聯盟。中國共產黨就國家大政方針、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項、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同各民主黨派進行協商,各民主黨派也經常通過書面協商等形式主動向中國共產黨提出意見建議,這有利于擴大有序政治參與、更好地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也增強了民主黨派成員及其所聯系群眾對黨的向心力,更加自覺地團結在黨的周圍。中國共產黨對民主黨派的領導是政治領導,即政治原則、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針政策的領導。政黨協商的過程,既是我們黨廣泛聽取民主黨派意見建議的過程,也是民主黨派了解和接受我們黨的政治主張,不斷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的過程。寓黨的領導于政黨協商之中,是加強我們黨對民主黨派領導的重要方式。
政黨協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政黨協商是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在長期團結合作過程中探索形成的,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多種形式中處于首要地位,并成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內容。1989年《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就對加強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之間的合作與協商作出明確規定。進入新世紀以來,2005年頒發《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2010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同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政治協商的意見》,對中央、省級黨委開展政黨協商進行了規范,推動政黨協商更加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今年,黨中央還將制定加強政黨協商的具體實施意見。目前,中共中央總書記每年固定4次召開協商座談會,分別就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半年度經濟工作、中央全會文件、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文件等內容,與民主黨派中央和無黨派人士代表協商,這是其他國家的執政黨不可能做到的??梢哉f,政黨協商內容極為重要,協商制度健全,為推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豐富了內涵、拓寬了渠道。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孫春蘭 政黨協商 民主黨派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