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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長家中搜出億元現金 盤點落馬“億元貪官”(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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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元貪官”:徐才厚、魏鵬遠、馬超群
“十八大”以來,時不時地有“億元貪官”出現在公眾視野中—包括中央軍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河北省秦皇島市北戴河供水總公司原總經理馬超群在內,他們的一個共同特點是:涉案金額上億元。
據公開報道,法治周末記者對“億元貪官”們進行了盤點,試圖找尋他們更多的共同特點。
司局級、處級干部居多
徐才厚一噸現金被查出,16億元十幾輛軍用卡車才拉完;馬超群家中被搜出1.2億元“有些已發霉”的現金、37公斤黃金、68套房產手續;國家發改委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家藏現金兩億余元,被查獲時,當場燒壞4臺點鈔機……
對于不少“億元貪官”而言,藏錢是最頭痛的事情。自2009年8月被任命為呼和浩特鐵路局副局長之后,馬俊飛就如此坦言過。
據報道,在擔任副局長的22個月時間里,馬俊飛幾乎平均每兩天就要受賄一次,每天近20萬元,每小時受賄近萬元。最終,執法人員在其位于北京和呼市兩處住宅中查獲8800萬元人民幣、419萬美元、30萬歐元、27萬港幣、43.3公斤黃金。
近期,最灼人眼球的“億元貪官”無疑是徐才厚、魏鵬遠(正處級)、馬超群(副處級)。從中央大官到科級小吏,涉案金額過億元的落馬官員的出現越來越頻繁。
除卻“大老虎”不談,“小官巨貪”亦不鮮見。據法治周末記者不完全統計,在可查的媒體報道中,司局級、處級干部中的“億元貪官”居多。
事實上,在“十八大”以前,已經有數位“億元貪官”被查處。僅在2011年,就有5名涉案金額上億元的官員受審。
其中包括:蘇杭兩位前副市長許邁永、姜人杰,山東省日照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華森(正處級),中華全國供銷總社財務部預算處原處長劉林祥和昆明市土地開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陸錦昌。
在可查信息中,近10年來的“億元貪官”,數額最大的當屬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余振東。
1993年至2001年間,余振東伙同其前任行長許超凡、許國俊等人,貪污挪用巨額公款4.82億美元(約合人民幣40億元),案發后潛逃至香港,隨后到加拿大、美國藏匿,2005年4月被引渡回國,后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肥得冒油”職位滋生“絕對權力”
“億元貪官”所居職位,大多“肥得冒油”。
有媒體記者曾不完全梳理公開的司法判決,獲得48名貪腐過億元的國家工作人員犯罪樣本。樣本中,金融系統內國家工作人員16人(銀行12人,信托公司4人),政府官員14人,國企官員12人,研究院等事業單位4人。
河北省紀檢機關相關領導表示,在“小官巨腐”案件中,有些所謂的“小官”掌握著特殊資源,比如供水、國土、教育等;有的控制著壟斷行業,比如車管、醫保、電、氣等;有的是一把手,在所轄區域和行業“具有絕對的權力”。
與電力、熱力類似,自來水行業被視為相對壟斷的國有公共事業之一。在這個相對封閉的系統中,馬超群經營了將近30年,家中多人在此系統供職。
在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副局長馬俊飛的案例中,其受賄269次,均集中在提高鐵路計劃兌現率或者提高鐵路煤炭運輸量等方面。基于設施和技術條件的限制,當地煤炭運輸滿足度只有37%。物以稀為貴,馬俊飛正是在這一背景下,讓手中的權力在尋租平臺上發揮到了極致。
去年,廣東省東莞市委原副秘書長、曾任虎門鎮委書記的吳湛輝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判處無期徒刑。2003年至2010年間,東莞投資92億元用于環?;A設施建設,其中包括工業廢物處理站工程。這成為吳斂財的主要途徑之一。
已被執行死刑的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則是在土地、工程等領域做文章,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5億余元。此外,他還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違規退還有關公司土地出讓金7100余萬元。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公安局長家中搜出億元現金 馬超群 億元貪官 韓玉彪 徐才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