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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今日召開 呼格案平反成工作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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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首次以“中央”名義召開
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是由中央政法委組織召開的全國性政法工作會議。歷年的政法工作會議,均會對過去一年的政法工作進行總結,并確定新一年中央在政法領域的施政重點和優先方向。
2014年1月7日——8日,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與此前數年舉行的政法工作會議不同的是,2014年的會議名頭為“中央政法工作會議”,而不是“全國政法工作會議”。這是1992年以來會議名稱首次出現變化。
這意味著政法工作會已經成為與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同樣的高規格會議,是執政黨加強政法工作的政治信號。
在學者看來,這次會議冠以“中央”的名義,意味著這已經不是政法系統內部的活動。“從社會治理的角度看,很多領域出現的問題,單靠一個部門很難解決。”中央黨校教授向春玲說,這需要頂層設計協調,各部門協作推進才能見成效,降低成本。
中央政法委“四起三落”
1948年12月12日
中央書記處會議設立中央法律委員會,定位為“協助中央研究與處理有關全國立法和司法問題的工作機關”。
1949年
在政務院下成立政治法律委員會,中央法律委員會撤銷。其管轄范圍不包括法院和檢察院系統。
1954年9月21日
第一屆全國人大通過地方組織法,取消中央以下政府中政法委。同年,原政務院下設的政治法律委員會撤銷。
1958年
中共中央發出通知,成立由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直接領導的中央政法小組,統籌和協調各政法部門。
“文革”期間
小組名存實亡。
1978年
中央再次批準重新成立中央政法小組,負責處理包括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和民政部在內的政法事務。
1980年
中央政法小組改制成為中央政法委員會,名稱沿用至今。此時工作范圍包括“妥善處理重大疑難案件”。
1988年
為實現“黨政分開”,中央政法委被撤銷,取而代之的是中央政法領導小組,職能減弱。
1990年
中央發出通知,恢復了中央政法委員會,并且加強其職能。
1991年
中央社會綜合治理委員會成立,下設的辦公室與政法委合署辦公。
2000年5月
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同樣與政法委合署辦公。(綜合新京報報道)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中央政法工作會議 呼格案 依法治國 獵狐2014 巡回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