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最高法:北上廣三地知識產權法院年內成立
三地案件管轄各有側重
司法解釋明確,知識產權法院管轄所在市轄區內的一審案件主要包括3類: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民事和行政案件;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權、商標、不正當競爭等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行政案件;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民事案件。
實踐中,計算機軟件案件涉及專業技術事實認定,技術性較強,基層法院審理存在較大難度,由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來管轄已成迫切需求。
“司法解釋將計算機軟件案件納入知識產權法院第一審管轄的技術類案件范圍,力圖通過更專業的審判為科技創新和新興產業發展提供更優質的司法服務。”王闖表示。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要求,在知識產權法院設立的3年內,可以先在所在省(直轄市)實行跨區域管轄。“由于北京、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的轄區分別是整個北京市和上海市,不存在跨區域管轄問題。”王闖說,此次出臺的司法解釋規定,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廣東省內的相關案件實行跨區域管轄,這樣的安排有利于統一司法標準。
民事、行政審判“二合一”
王闖特別強調,“《規定》的最大亮點是,徹底實現了知識產權法院及其所在地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和行政審判‘二合一’,即由知識產權法院及其所在地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統一管轄和審理涉及知識產權的全部民事和行政案件。”其中,北京以審理行政案件為主,兼顧民事。上海和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則主要審理民事侵權案件,以行政為輔。
“民事和行政案件審理二合一,是我國知識產權法院的一大特點。”王闖表示,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是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二合一,知識產權法院實行民事和行政案件二合一審理正好與之相契合,有利于對民事保護、行政保護的標準統一。
記者還了解到,最高法院日前制定了《知識產權法院法官選任工作指導意見(試行)》,對知識產權法院法官的選任工作進行指導和規范。
“此外,最高法院正研究探索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技術調查官制度。”王闖表示,最高法院還將改組成立“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研究中心”,吸收審判經驗豐富的一線法官參與研究,加強理論和實踐的結合與互動,進一步提升我國知識產權審判的水平和國際影響力。
(原標題:最高法:北上廣三地知識產權法院年內成立)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知識產權 法院 知識產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