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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想取父親1948年存的50萬 銀行:已收歸國庫
@江寧公安在線昨天發文時還配了不少照片:當時黃包車師傳拉著一麻袋的錢滿大街跑都沒人搶,由于金圓券用的紙比較軟,所以當時的老百姓很多人用100元面值的金圓券上廁所,100元金圓券連一張廁紙都買不起。
如果家里有一張1948年的銀行存折,里面存的50萬一直沒有取出,到現在,是不是也是一筆巨款呢?78歲的杭州市民謝先生的父親當年存進當時某銀行的50萬,現在銀行到底能給個怎樣的說法?
但是,銀行是這樣說的:這筆錢沒及時支取,已收歸國庫。“土豪”的夢雖然破了,但這條新聞昨天卻在朋友圈里熱傳。連網絡紅人@江寧公安在線也來“趣說”這筆“巨款”,表示銀行沒錯。
老存折保存完好,當時存了50萬
謝先生生于1937年,是土生土長的杭州人,家中獨子。解放前,他們家在當時的吳山路開了一家賣煙酒副食的小店。別說現在,要放在當時,也算是黃金地段了。
謝先生1955年考入南昌航空工業學校,后來在航空器配件廠做技術員,1989年因為健康原因提前退休。
說起這張存折,也是一個意外發現。“父親一生小心謹慎,這張存折他生前也沒有跟我說過。我估計這張存折他可能早就忘了,是在他1983年去世以后,我整理他留下的物品時發現的。”
這張經歷了67年歲月滄桑的存折,保存得還很完整干凈,謝先生用透明塑料袋裝著,小心地遞給記者。
存折與現在的存折大小差不多,豎排,封面為淡黃色,上面印著“活期儲蓄存款折”,戶名是謝先生父親的名字,手寫繁體字。
打開內頁,是兩頁“**銀行儲蓄部活期儲蓄存款簡章”,落款有該儲蓄部經辦襄理的手寫簽字和蓋章,時間為“民國37年5月1日”,也就是1948年。簡章的第一條是“此項存款每次存入至少國幣伍佰元”。
再翻,就是存取明細頁。只有5月1日當天一筆50萬的存入,沒有支取,結余也是50萬。
謝先生說不差錢,就是要銀行給說法
這筆錢為什么后來沒有取出來呢?謝先生說,當時自己還小,家里的很多事情父母也不會告訴他。“當時兵荒馬亂的,誰敢把錢取出來帶在身上?”
其實,謝先生不是沒有聯系過銀行。“上世紀60年代我曾經去杭州的這家銀行問過,我記得當時他們答復我說,說我們已經登報過了,這筆錢已經和他們不搭界了。1989年我去香港探親3個月,因為那時大陸和臺灣還沒有通航,信件也不通,但是香港和臺灣是可以通信的。在香港期間,我寫了一封信給臺北的這家銀行,詢問這件事情,結果也是泥牛入海。”
謝先生表示,自己并不是在乎這筆錢。他看到有報道說英國人100年前發行的國債都還了,就想要銀行的一個態度,其實他不差錢。
門牙掉了大半的謝先生拿著存折,笑瞇瞇地說:“不管這筆錢銀行什么說法,至少這張存折是個古董,我會好好保存。”
銀行:這筆錢沒及時支取,已收歸國庫
記者聯系了這家銀行,詢問他們對于這筆錢的處理意見。
工作人員答復說:“解放以后我們銀行就并入了人民銀行,這筆存款也轉入人民銀行。1953年2月20日發布過一個《政務院關于解放前銀錢業未清償存款給付辦法》,規定了此類存款的處理辦法。其中第十八條規定:辦法公布實施后,如存戶逾一年期限不支取者,應移轉中國人民銀行匯繳國庫。”
也就是說,這筆錢沒有在辦法發布一年內支取,已經收歸國庫。
綜合錢江晚報等
那時的50萬到底能買到什么
幾個包子
雖然已經收歸國庫了,但是相信不少人還是忍不住好奇,1948年5月1日存入的50萬,相當于多少購買力?
據悉,當時的貨幣是法幣,直到1948年8月發行“金圓券”,下令民間以300萬元法幣兌換1元金圓券的比值到銀行換取新幣金圓券,法幣的使命終結。所以,存入這筆錢的貨幣單位也應該是法幣。
對于這個問題,記者請教了知名財經作家吳曉波。“1948年5月,當時國民政府的通貨膨脹已經開始一段時間了。法幣的購買力迅速貶值。我估計當時的50萬法幣,購買力也就相當于幾個包子。”
記者查閱了當時的歷史資料發現,在發行之初,法幣曾經很值錢。1936年法幣和美元實現掛鉤,100法幣=30美元。在當時的南京,一桌酒席四葷四素只需2元法幣。后來,由于當局財政開支緊張等只得依靠大量發行貨幣補充,最終導致了惡性通貨膨脹。
法幣的購買力貶值速度驚人。100元法幣1937年可買1頭耕牛,但到了1948年5月,50萬元法幣才能買到12.08兩大米。
根據維基百科的資料,到1948年8月,法幣1千2百萬元兌美元1元,食米一斗2千萬元,香煙一盒20萬元。這50萬法幣,到了8月份只能買到四十分之一斗石米,或者2.5盒香煙。
這樣算下來,1948年5月1日存入銀行的50萬法幣,真的也就是幾個包子的小錢。
@江寧公安在線也來說法幣
老存折上50萬銀行不給兌?@江寧公安在線:銀行沒有錯
1948年存折上有50萬銀行不給兌,這條新聞引發了不少網友的關注,不少人指責銀行的做法。對此知名新浪博主@江寧公安在線的王警官表示,不少網友不了解情況,有點不靠譜。
王警官告訴揚子晚報記者,自己比較喜歡歷史,詳細看了一下這條“取錢”的新聞,覺得有很多破綻。首先,新聞里說這50萬元存入日期是1948年5月,那時還是民國政府統治時期, 這50萬元錢應該是當時流通的法幣。1948年8月19日國民黨政府就規定以金圓券為本位幣,限11月20日前以法幣三百萬元折合金圓券一元的比率,收兌法幣。也就是說, 這50萬法幣在1948年底的國民黨統治時期要是沒有及時兌換成金圓券就已經成了廢紙了!
有不少網友認為,雖然錢很少,但現在的銀行也應該兌現。對此,王警官表示,其實早在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就發布《辦法》規定解放前存款的給付原則為:以本金為限,不計利息。而且《辦法》公布實施后,如存戶逾一年期限不支取者, 轉入國庫。
也就是說,銀行的做法是沒有錯誤的,是那位持有存折的市民自己錯過了兌現的期限。 揚子晚報記者 焦哲
當年100元法幣能買什么?
1937年可買1頭耕牛或2頭黃牛
1938年值1頭黃牛
1939年值1頭豬
1941年值1袋面粉
1943年值1只雞
1945年值2個雞蛋
1946年值1/6塊肥皂
1947年值1個煤球
1948年5月值4粒大米
1949年5月值0.000000000185兩大米,即一粒米的千萬分之二點五。
編輯:劉妙詩
關鍵詞:銀行 法幣 存折 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