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掮客”丁書苗一審獲刑20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6日上午對丁羽心(又名“丁書苗”)行賄、非法經營案公開宣判,法院以受賄罪、非法經營罪判處丁羽心有期徒刑20年,罰金25億元,沒收個人財產200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丁羽心通過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等人幫多家公司中標鐵路工程項目,中標額達1800多億元,丁個人從中非法獲利25億余元。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丁書苗一審獲刑20年 劉志軍 權力掮客 受賄罪 非法經營
copyright © 2004-2014 brrs.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信息和各種專題專欄資料,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主辦單位: 人民政協報社 京ICP備09078172號 國新網許可證:101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