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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劇兩星”的可能后果不得由觀眾買單
4月15日,總局召開2014年全國電視劇播出工作會議。會上宣布,自2015年1月1日開始,總局將對衛視綜合頻道黃金時段電視劇播出方式進行調整。具體內容包括:同一部電視劇每晚黃金時段聯播的衛視綜合頻道不得超過兩家,同一部電視劇在衛視綜合頻道每晚黃金時段播出不得超過二集。(4月15日《新民晚報》)
客觀而言,如果“一劇兩星”真正得以實施,它的確可以均衡各電視臺播出節目的構成內容,并在其推進格局中逐漸淘汰那些粗制濫造的電視劇本,其結果也必定是觀眾對節目選擇權的增多,從而在消費者層面對電視劇創作形成倒逼局面,使得文化活力更加凸顯,劇目形式更加多元。
可需要看到的是,“一劇兩星”的推行,也肯定會給整個電視劇的產業鏈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對電視劇的制作方而言,同一部電視劇每晚黃金時段聯播頻道不超過兩家,這便意味著他們要面臨更大的競爭壓力,否則,推出的電視劇不但找不到衛視播出方,還可能因為市場的不認可使得自我行業遭到洗牌。而為了贏得更多的市場認可,制作方必定會加大電視劇的創作投入,不管是立意還是邀請明星大腕,它都可能在客觀上增加電視劇的創作成本。
而對于衛視頻道來說,“一劇兩星”的施行,它可能會面臨兩種不同的選擇:其一,低成本購入質量差、觀眾認可度低的電視劇,其后果必定是觀眾用遙控器投票,從而在收視率上給這種行為下了行不通的結論。而另外一種選擇便是,衛視花大成本購入質量好、競爭度高的電視劇,這對經濟實力本就不好的電視臺來說,無疑是一筆巨大的開支。
在這種二元格局下,無論是電視劇的制作方還是播出方,經費問題都可能是一個頗為無奈的現實命題。而要破解這一命題,雙方都可能將競爭的方式發揮到極致。民眾擔心的,便是這種競爭的后果由誰買單?如果政府部門不能在經費及競爭格局上有效引導,電視劇的制作方和播出方不能發揮應有的行業自律,其買單者便很可能是手握遙控器的觀眾。這種情形也并非沒有出現過,其典型案例便是電視劇播出過程中植入廣告的泛濫,這種早已“謀劃”好的硬性推廣方式,早已在此前的播出行為中屢見不鮮。
所以面對“一劇兩星”的政策,我們最應該做的,并不是用口水和磚頭將其一通鞭撻,反倒是通過完善監督渠道,構建合理而有效的反饋機制,來保障它的正常運行,以防止因政策上的調整而導致整個行業陷入無序狀態。只有這樣,觀眾的合法權益才會得到有效的保障,民眾的選擇權才不會因為行業之間的競爭而陷入“被選擇”的狀態。否則,為其買單的,還是我們這些手拿遙控器的觀眾。(張劍)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電視劇 觀眾 一劇兩星 播出 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