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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紀委通報對黃浦區部分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處理情況
新華社上海1月21日電(記者朱翃、杜放)記者21日中午從上海市紀委獲悉,市紀委已公開通報對黃浦區部分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處理情況。
上海市紀委對黃浦區部分干部在“外灘源附近一家高檔餐廳用餐”一事進行了調查核實。經查,黃浦區區委書記周偉等人公款吃喝,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紀檢監察機關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予以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周偉、彭崧、吳成因對外灘擁擠踩踏事件負有相應責任,一并處理。
具體處理情況如下:
周 偉,市委委員、黃浦區區委書記。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彭 崧,黃浦區區委副書記、區長。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孫甘霖,市社會工作黨委書記。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吳 成,黃浦區區委常委、副區長。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
曹金喜,黃浦區區委常委、副區長。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陳 靖,黃浦區政府黨組成員。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田作慶,黃浦區區委辦公室主任。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
楊 奕,黃浦區區政府辦公室主任。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楊國威,黃浦區區委辦公室副主任。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周旭民,外灘投資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市紀委在通報中表示,在中央和市委三令五申、反復強調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情況下,周偉等人頂風違紀,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上海全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黨員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做到令行禁止。
編輯:羅韋
關鍵詞:黃浦區 黨內 紀委 中央 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