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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猴子“自拍” 版權歸攝影師?
黑冠獼猴的“自拍照”。
黑冠獼猴舉臂自拍。
攝影師戴維·斯萊特與黑冠獼猴的“合影”。
新華社電 印度尼西亞多只黑冠獼猴的“自拍照”爆紅網絡,引發不少網站轉載,照片的版權問題卻引起不小爭議。照相機的主人認為版權應當屬于自己,有人則主張“公有”。
英國野生動植物攝影師戴維·斯萊特現年49歲,從事職業攝影師15年。他2011年前往印尼蘇拉威西島熱帶叢林拍攝黑冠獼猴時,獲得那些“自拍照”。
照片拍攝者非人類 版權應“公有”
其中一張照片引發版權之爭,緣由是美國“維基媒體”網站把這張照片定義為“公有”,可免費下載,理由是照片拍攝者并非人類。
斯萊特告訴英國廣播公司記者,雖然猴子按下快門,不過,照相機由他架設在三角架上并設置好自拍模式。“不是那些猴子偷走照相機,然后躲到灌木叢后面,自己拍照。我需要做大量準備工作。”他說。
斯萊特要求網站刪除照片,并威脅起訴維基媒體網。斯萊特說,網站拒絕他的要求。維基媒體網運營團隊維基媒體基金會說,斯萊特沒有那些照片的版權,緣由是照片不是由他拍攝的。維基媒體基金會在一份聲明中說,沒有人擁有這些照片的版權,依據美國法律,“版權不能授予非人類作者”。
“我們嚴肅對待(斯萊特的要求),徹底調查了雙方的主張,”聲明中說,“當一個作品的版權不能授權給某人時,便成為公有。”對維基媒體基金會的說法,斯萊特并不認同。他說,當有這類事件發生時,版權法應當有所更新。 (石中玉)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曾珂
關鍵詞:猴子自拍 印尼猴子自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