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公告:為表達全省各族人民對“8·03”魯甸6.5級地震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省政府決定,2014年8月10日10時起,全省在各條戰線上工作的人員及在廣場、商場、公園、車站、碼頭、機場等公共場所的人員就地駐足默哀3分鐘,屆時全省防空警報鳴響,汽車、火車、船舶鳴笛志哀3分鐘。
編輯:曾珂
關鍵詞:魯甸地震 云南省政府明日10時舉行遇難者默哀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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