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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探索數據跨境流動機制
邵志清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協副主席、致公黨上海市委會主委
積極探索數據跨境流動機制,有助于更好提高數據流通效率與安全,為推動數字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更為精準的制度供給
數據跨境流動是全球數據治理的關鍵議題,主要國家和地區均對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給予高度關注。隨著我國數據出境相關制度的落地實施,政府和企業對數據出境安全的重視程度顯著提升,但要在數據領域建立國際話語權與主導權,我們仍面臨不少問題。
一是數據跨境和數據領域的國際合作缺乏統一平臺。雖然以應用場景為牽引探索建立一般數據清單、重要數據目錄等數據跨境機制,在智能網聯汽車、金融理財、高端航運等重點行業試點突破,但是單點的突破無法形成國際數據產業聚集競爭態勢。對于我國“絲路電商”、RCEP(《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人民幣國際化等發展新戰略,尚未形成國際數字空間中具有樞紐作用的功能平臺和載體,分散的產品測試無法形成規模性的示范效應。
二是與國際高標準數字經貿規則尚未有效對接。在對標DEPA(《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等數字經貿規則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我國與歐盟數據保護委員會通過個人信息保護體系(BCR)認證等已形成的國際慣例與國內數據出境管理事前審批模式相比存在較大差距,致使國內數據市場與國際相對隔離。
三是國際數據基礎設施和要素配置能級不匹配。以上海為例,作為國內打造全球數據匯聚流轉的核心樞紐,上海在國際海底光纜的接入量、帶寬能級、網絡質量等方面,與國際一流的數據樞紐城市仍存在較大差距,國際化數據中心規模、智能化算力資源服務能力等方面存在明顯短板。
當前,我國已成為數字貿易大國,在數據規模和數據應用方面取得很大優勢。積極探索數據跨境流動機制,有助于更好提高數據流通效率與安全,為推動數字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更為精準的制度供給。
要建設國家高水平數據開放平臺,作為窗口代表國家參與國際數據流通與合作。打造一批國家級集約化功能性數據樞紐平臺與跨境數據交易系統,落實RCEP等雙邊、多邊國際協定成員國在工業、跨境電商、數字文娛等數字貿易行業,打造協定國重點行業供應鏈跨境服務平臺,推動協定國供應鏈協同間的零關稅;構建面向俄羅斯、中東、巴西、非洲、大洋洲等國家和地區的大宗商品結算平臺。使用人民幣直接進行國際結算。構建面向歐洲各國的先進技術與高端產品交易平臺。實現歐洲知識產權、先進技術等對我國的釋放和對等合作。
要建立更加開放的規則制度體系。建設“國際數據規則先導區”,不斷迭代深化“制度+技術”雙重保障,通過場景探索布局離岸功能型數據中心建設;建設司法部涉外商事糾紛跨境法律援助、科技部國際科研大數據服務、商務部服務數字貿易新業態發展等專業功能平臺。全面參與國際數據治理規則互認和談判,建設“行業國際數據碼頭”,開辟國際產業出海離岸功能區,加快培育國際數據外包服務、全球云服務等新業態,打造在國際金融、高端航運、服務貿易等領域創建友好互信的國際數據合作空間。
要建立更高能級的基礎設施體系。以上海海纜登陸站為依托,實施“海上絲綢之路”海底光纜工程,構建直連新加坡、中東、東南亞、非洲、歐洲等全球區域的海底光纜系統,建立國內21個自貿區直連全球的國際數據專用通道,進一步放開增值電信業務的外資股比限制,與外資方合營海底光纜、數據中心等,加快融入全球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梳理和估算國際算力需求規模和建設對標符合國際市場規則需求的特殊功能數據區,如打造全球數據樞紐平臺、生成式人工智能算力平臺等功能性數據智算中心,為智能智造、高端航運、智能網聯汽車、生物醫藥等行業高質量數據集和大模型訓練提供便捷支撐。
編輯:馬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