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全國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部分書面發言摘登
畢井泉委員:以城市地下管網建設為重點 扎實有序推進城市更新改造
城市地下管網是保障城市運行的重要基礎設施和“生命線”。加強城市地下管網建設是城市更新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高質量發展、保障城市安全運行的迫切需要,也是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從源頭上治理水體污染的根本措施。
城市地下管網建設需要巨額資金投入。為了解決基礎設施建設問題,先后出臺了加收電力建設基金、加收鐵路建設基金、加收機場建設費、收取電話初裝費,實行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等一系列政策,籌措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大規模開展交通、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建設,為經濟社會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從國際上看,為了解決污染問題,20世紀70年代,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出“污染者付費”的倡議,要求把人民生產生活造成的環境污染內化為相應的生產生活成本。為解決地下管網建設資金來源,建議:
修訂水污染防治法。將污水管網建設和運行成本納入污水處理費成本,實現污水收集、處理、污泥處置全覆蓋。在此基礎上大幅度提高污水處理費。發行超長期國債,專項用于城市地下管網建設。征收地下管網建設資金,由各地分散決策,實施過程中對低收入家庭給予適當補助。價格調整到位后,停止超長期地下管網建設國債的發行,轉到通過加價方式籌集地下管網建設資本金。開展市場化融資,征收的地下管網建設費作為資本金,面向社會發行地下管網建設專項債券或永續債,每年向社會融資用于地下管網建設。
編輯: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