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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有章法 “商”有成效
——湖南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舉行新聞發布會“亮”出協商“有方”
人民政協網長沙1月23日電(記者 劉洋)“在省委的高度重視下,全省1944個鄉鎮(街道)全部由專職黨(工)委副書記聯系政協工作,并確定一名政協工作專干,推動解決基層政協‘兩個薄弱’問題。”
“深化微建議、微協商、微監督‘三微’聯動,受理全省政協委員提交的微建議2.2萬多條,相關部門辦理回復1.9萬多條,助推一批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得到解決。”
……
1月22日上午,湖南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舉行新聞發布會。省政協副秘書長、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新聞發言人楊湘川發布新聞,并回答媒體記者提問。
“請問新一屆省政協對加強專門協商機構建設,推動協商民主發展,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有什么樣的整體布局,有哪些新的亮點和特色?”“省政協始終牢記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這一重大使命,準確把握專門協商機構性質定位,充分發揮政協優勢作用,把搭建協商平臺、開展協商活動作為主責主業,堅持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示范帶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面對記者拋出的問題,楊湘川在回答中展現了新一屆省政協的協商之“方”——
完善協商格局。堅持和完善以全體會議為龍頭,專題議政性常委會會議和專題協商會為重點,界別協商、對口協商、提案辦理協商、遠程協商、專家協商為常態。全年開展各類調研協商監督活動360多次。把握“協商式監督”的要求與特點,寓監督于協商之中,加強民主監督與紀委監委專責監督、輿論監督的結合。
健全協商制度。把制度建設作為打基礎、管長遠的重要任務來抓,對標對表全國政協要求,結合湖南實際,通過立、改、廢,對政協協商、民主監督、委員聯系界別群眾等121項制度進行梳理完善,進一步健全以政協章程為基礎,以協商工作制度為主干,覆蓋政協工作各方面的完整制度體系。
提升協商能力。重點履職議題堅持三級政協聯動,根據議題的特點與相關市縣政協開展協同調研。提升委員“會協商”的能力,以委員和課題“雙向選擇”的方式組建調研隊伍。堅持開門辦協商,視議題邀請老委員咨詢團成員、專家學者、基層干部和公民代表參與協商,廣納群言、廣集眾智、廣聚共識。
堅持協商為民。2023年,省政協圍繞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就業優先戰略實施情況、農村基層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社會適老化改造等議題,組織協商監督活動,促進民生政策完善與落實。進一步優化委員工作室建設,改進政協云委員聯動值班工作,把參與基層協商活動作為重要工作內容,更好聯系界別群眾。
協商“有方”,方能協商有效。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湖南政協永遠在路上。
編輯:位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