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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協商“三事” 釋放治理效能
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讓群眾在黨的領導下有序參與到國家治理實踐的各方面,具體地、現實地體現人民當家作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價值理念。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有效組織引導社會各界群眾充分參與協商、表達訴求、凝聚共識,是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安徽省滁州市政協創新開展“委員進社區、常委在行動”工作,緊扣“找準‘盼的事’、做細‘商的事’、督促‘辦的事’”3個環節,委員小組帶著任務,充分與民協商、為民協商,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在協商“三事”中不斷體現。
充分傾聽,在找準“盼的事”中體現民主。委員進社區,在群眾身邊開展協商,首要任務是讓群眾充分表達訴求,在充分聽取中找準“盼的事”。市政協從問題篩選入手,探索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充分性。一是全覆蓋“進”。將省、市、縣三級委員融合編組進社區,做到了滁城主城區14個街道、68個社區全覆蓋。主要采取:橫向上,三級委員對接“民聲呼應”平臺、“12345”市長熱線,梳理普遍性、苗頭性、傾向性信息,找準問題;縱向上,委員小組聯系社區信息員、委員聯系群眾,到群眾家門口聊、聽、記。二是建機制“篩”。為了找準“盼的事”,市政協專委會與社區聯系,建立“民聲庫”,每月召開一次議題篩選會,按“主次矛盾,輕重緩急”的原則,篩選出熱點事項,并及時轉化為社情民意;涉及教育、醫療、養老等民生問題,作為政協提案線索、專題協商議題。三是分層級“議”。進社區時,針對不同訴求分級協商。對一些具體事項,組織委員就地“商”;對一些普遍問題,市、區政協聯動“商”;對一些公共關注的專題,邀請群眾代表、專家學者走進政協,面對面“商”。
充分協商,在做細“商的事”中體現民主。引導群眾充分表達訴求、充分參與協商,是全過程人民民主之重。從當前滁州協商民主的實踐來看,還存在一些短板,比如基層干部遇事缺主動商量,群眾遇事不知怎么商量,委員怎樣把事情商好、商快等,這些都是政協協商參與基層治理的切入口和著力點。實踐中,我們圍繞協商民主的人民性,傾力打造政協基層協商品牌——協商“亭”好。一是探索機制,讓協商“廣參與”。圍繞“誰來商”,建立參與機制,按照“與誰有關、同誰商量”,明確協商的范圍、對象、人數。圍繞“商什么”,探索知情互動機制,協商的內容、建議、辦理等情況全部公開、及時反饋。圍繞“商得如何”,開展群眾評議,對協商組織、過程、效果等全程評價。二是下沉搭臺,讓協商“在身邊”。把政協“大講堂”搬到群眾“家門口”,在社區、村口,委員“搭臺”、群眾“商量”、部門“回應”,現場講、現場議。三是擦亮品牌,讓協商“有口碑”。中共滁州市委出臺了《打造協商“亭”好品牌 推進全市基層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一方面,從“協商‘亭’好”品牌入手,明確市縣職責,擴大協商影響,全市統一了形象標識、建設標準、委員行動;另一方面,精辦協商成果,形成一批精品案例推廣宣傳,更多群眾受益協商、認可協商。
充分跟進,在督促“辦的事”中體現民主。協商結果的有效實現,是全過程人民民主最生動的體現,也是群眾關注的焦點。政協的協商式監督融協商、監督、參與、合作為一體,為群眾有序參與監督,實現知情權、監督權提供了渠道,我們也組織群眾走進來、跟到位。一是用“微監督”推辦“微協商”。今年,把“微協商”辦理情況納入委員考核內容,要求每個委員小組組織委員、群眾和利益相關方,對協商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二是讓“專業人”督辦“專業事”。圍繞“就業促進”“安心托幼”等“十項暖民心行動”開展專題民主監督,邀請相關界別群眾參與進來,開展滿意度測評。三是探索“政協+”聯辦“熱點事”。今年,探索路徑、突出聯動。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聯合開展提案監督,推動“亭滿意”營商環境持續優化;與市公安局聯動開展“請委員監督”行動 建立“政協+檢察院”協同聯動監督機制、創新委員監督法院案件執行工作等,民主監督治理效能得到提升。(作者系安徽省滁州市政協主席)
編輯: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