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十四屆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促進港澳青年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發言摘登>部委回應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俞家棟:積極推進港澳職業資格互認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促進港澳青年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視人社領域涉港澳工作。對于委員的意見建議,回應如下:
一、 關于港澳青年赴內地就業創業問題。人社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于支持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實現港澳青年與本地戶籍青年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向港澳青年提供更加精細化的職業指導。同時,指導廣東省推進大灣區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平臺建設。
二、 關于港澳職業資格在內地認可問題。按照中央部署,人社部積極推進港澳職業資格互認工作。廣東省出臺了《關于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的實施方案》,廣州、深圳和珠海橫琴等地發布了境外職業資格便利執業認可清單。暫時沒有直接認可的職業資格,港澳居民可通過參加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獲得。《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專業技術人員59項職業資格中,53項已對港澳居民開放考試。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實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由用人單位和相關社會組織按照職業標準或評價規范開展認定,港澳青年都可申請參加。
三、 關于內地與港澳社會保障制度銜接問題。港澳和內地社會保障制度存在較大差異,暫不具備跨境轉移接續的條件。2019年出臺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對港澳居民參保做出了具體安排。已在港澳參保并繼續保留社保關系的港澳居民,可持相關證明不參加內地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參加內地養老保險的港澳居民,在達到領取養老金條件前離開內地的,可選擇保留個人賬戶,再次來內地就業并繼續繳費時其繳費年限累計計算;離開時申請終止社保關系的,其個人賬戶存儲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四、 關于生活便利性有待提高問題。港澳居民可持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居民身份證,登錄全國人社政務服務、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及社會保障卡等平臺,享受相應服務。
編輯:張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