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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鍵傷人”何時休?
——多位政協委員就遏制網絡暴力建言獻策
記者 李木元 周佳佳
6月9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稱《征求意見稿》),引發社會各界熱議。多位持續關注網絡暴力問題的政協委員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了解讀。委員們表示,《征求意見稿》明確的“懲治網暴20條”是很大的進步,有助于治理“按鍵傷人”,守護好互聯網的清朗空間。
網絡暴力急需“已病”“未病”共治
近年來,網絡暴力猶如出柙猛虎,屢屢突破道德與法律底線,對公民權利和輿論生態造成嚴重危害,而且一直是網絡治理的難點和痛點。
究其原因,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王學坤分析稱:一是部分網民的網絡素養不高、法治意識不強,認為在網上可以想說什么就說什么;二是網絡平臺和自媒體社會責任感不強,日常管理不到位,片面追求流量;三是立法不完善,法律層面對網絡暴力缺乏準確定義,法律法規及管控措施相對滯后。
全國政協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韋震玲介紹,近年來國家對網絡暴力行為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不過,更多的是“治已病”,即已經造成惡劣影響方才處理,未能形成“治未病”和“治已病”相結合的防、控、懲一體化的綜合治網格局。
“網絡暴力的持續存在和我們長期以來重建設輕管理有關,而且就網絡暴力對公民權利和社會秩序的危害認識不足。”北京市政協委員、北京市帥和律師事務所主任沈騰進一步表示,以往我們對待網絡暴力的態度主要還是抵制、反對、譴責,是一種道德層面的軟約束,法律層面沒有硬規定、行政層面沒有硬措施,讓施暴者有恃無恐。
立案難、取證難、公訴難等問題有望破解
《征求意見稿》稱,將對一些網絡暴力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包括:針對未成年人、殘疾人實施的;組織“水軍”“打手”實施的;編造“涉性”話題侵害他人人格尊嚴的;利用“深度合成”技術發布違法或者不良信息,違背公序良俗、倫理道德的;網絡服務提供者發起、組織的情形等。
韋震玲表示,《征求意見稿》對網絡暴力的具體行為、社會危害、法律救濟、綜合治理等方面予以明確,對網絡暴力案件中長期存在的立案難、取證難、公訴難等問題提出了針對性的破解途徑。
在王學坤看來,“懲治網暴20條”可以有效解決三個方面的難題:一是解決網絡暴力取證難問題,明確規定了在網絡侮辱、誹謗自訴案件中公安機關協助被害人取證的程序要求和法定義務;二是可以有效解決以往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成本低的問題,明晰了網絡暴力的具體罪名及法律責任;三是可以有效地解決遭遇網絡暴力維權成本高的難題,明確了遭遇網絡暴力的維權渠道。
沈騰舉例說,《征求意見稿》的第11條,明確了公安機關協助取證的法律依據。今后,如果被害人就網絡侮辱、誹謗提起自訴,法院經審查認為被害人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根治“按鍵傷人”須打好“組合拳”
委員們認為,依法治理網絡暴力,根治“按鍵傷人”,需要提高網絡綜合治理能力,全社會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特別是要在立法、執法、普法全鏈條打好“組合拳”。
韋震玲表示,建立防、控、懲一體化的網絡暴力綜合治理體系,需要“多主體參與”,通過完善立法明確各層治理責任:第一層是強化網絡平臺經營者的制度化管理。第二層是行政處罰。第三層是民事訴訟。第四層是刑事處罰。“把這四個層次的監管責任和法律責任都落實到位了,綜合治理能力就會得到顯著提升。”
“既要重點打擊網絡暴力的惡意發起者、組織者以及相關的網絡平臺,又要懲處網絡暴力的推波助瀾者。”王學坤表示,要堅決矯治“法不責眾”的心態,重典治亂,強有力地震懾網絡暴力違法犯罪。
“網信辦、公安等監管部門可以建立黑名單制度,對于網暴行為出現較多的平臺重點監控。”沈騰進一步建議說,要壓實網絡平臺主體責任,督促其落實監督職責,倡導實名制上網并且設置一鍵防護功能;建立快速舉報通道;網絡暴力發生后,及時確定施暴主體,并對違規賬號進行處罰。
“治理網絡暴力還需要多種手段相結合,特別是要重視技術手段的作用。”王學坤建議,網絡平臺要強化網絡暴力輿情事前預警,通過技術手段,及時收集網絡熱點問題和輿情線索,防止媒體的不實報道或片面報道。要加強合規建設和事先審查,通過人工智能等方式,對圖片、文字、語音等進行識別,過濾網絡暴力違法信息。
委員們呼吁,要從立法、執法、普法的全鏈條形成法治威懾力,讓保護網絡生態環境的社會認知深入人心;廣大網友也要文明上網,不要把網絡當成法外之地和輿論飛地,共同維護風清氣正的網絡生態環境。
編輯:張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