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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治“已病”到防“未病”
浙江紹興法院開出行政審判“楓橋經驗”之花法治日報全媒體見習記者 劉琳 通訊員 朱淑萍
法治政府,必然奉行良法之治。行政審判一頭連著政府,一頭連著老百姓。作為法官,既要托起官與民的天平,更要架起官民和諧的橋梁。為此,浙江紹興法院始終緊緊抓住“社會矛盾糾紛依法及時有效化解”這一主線,將以人民為中心的“楓橋經驗”運用到積極推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工作中,堅持審理與解紛并重,打造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多元參與工作格局,全力打贏全市行政訴訟“雙下降”“雙提升”攻堅戰。
多元協調聯動,推動治“已病”實質見效
黨委領導有力,深化府院聯動。行政爭議無小事。隨著城市化進程推進,行政糾紛集中在征地拆遷領域。紹興兩級法院堅持主動報告、預警,對社會影響較大的重大行政糾紛,主動向黨委政府報告,就房屋拆遷、行政執法、社會保障等領域發出司法建議、預警信息200余份。例如,一家飯店因廚房有一包過期調料,被處以5萬元罰款。在行政復議過程中,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市場監管局發送工作提醒函,認為存在明顯“過罰不當”,建議予以自糾,及時化解糾紛,未引發行政訴訟。
工作方法給力,堅持定分止爭。在行政案件的處理中,既要監督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又要保障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更要注重實質性化解糾紛,努力實現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摸索出“一看二聽三問四講五解”群眾工作法,堅持將法律宣講、心理疏導、人文關懷共同融入到行政糾紛調處過程中,把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讓矛盾糾紛不出市。
調解中心發力,注重爭議化解。紹興法院堅持以實效為導向,通過平臺、機制、人員、技術“四輪驅動”,推動行政爭議調解中心實質化、標準化、智能化、聯動化“四化運作”,打造府院聯動、共治共贏的行政爭議化解品牌。根據案件復雜程度、風險等級建立“市領導—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機關分管領導”三級領導包案協調制,同時,建立健全容錯免責機制,激勵干部在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工作中擔當作為;對行政爭議多發、敗訴率高、無正當理由拒不調解的行政機關建議依法治市辦予以約談、追責。
社會救助助力,實現“托底”保障。“治國之道,富民為始”。司法救助是法院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重要抓手,也是司法為民的重要舉措。2020年底,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一位70多歲身患重病老父親的司法救助申請,信中講到其在撫養費糾紛案中一直“拖欠”精神三級殘疾的兒子每月1500元撫養費,懇請法院給予救助。經審查后,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給予了2萬余元的救助。
點線面結合,構建治“欲病”工作機制
針對“欲病”越往后對抗程度越大、不穩定風險越多、化解矛盾的成本就越高的特點,探索建立“點、線、面”相結合的工作體系,構建治“欲病”立體工作網,讓“欲病”案件有專門的“門診部”。
點,即結合紹興市“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的需求,在案件數量多、類型化特征明顯的行政管理條線設立行政爭議化解工作站,凡涉及該條線的案件,由工作站先行化解,化解不成的,法院及時立案審理。例如,嵊州市人民法院、上虞區人民法院在自規局設立不動產登記服務站,利用該平臺實現信息共享、溝通協調、爭議化解。線,在重點征地拆遷項目中發揮“共享法庭”延伸司法服務的觸角功能,通過在重點征地拆遷項目設置“項目共享法庭”形式,對征地拆遷工作進行駐前服務,如諸暨市人民法院楓橋海角社區共享法庭在海角社區的征遷過程中提前介入矛盾糾紛的化解,助力海角社區3個月完成280戶房屋征收,簽約率100%,實現零訴訟、零投訴、零信訪。面,推進法律援助和律師調解在全市范圍“面”上全覆蓋。聘請行政訴訟專業律師為特邀調解員,參與行政爭議調解中心的日常接待和矛盾化解,為處于弱勢地位的行政相對人提供專業服務,確保公共法律服務普惠均等。
探索制度重塑,建立治“未病”服務體系
堅持法治思維。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就要求處理糾紛爭議時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針對不少行政案件“告官不見官”“出庭不出聲”現象,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市司法局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升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從2019年的28.89%躍升到今年的100%。特別是細化了出庭的行政機關負責人應訴工作的要點,使得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的案件更有針對性和必要性,提高出庭應訴案件的聚焦度,強化了負責人出庭履責實效,有利于行政爭議協調化解。
堅持問題導向?!皸鳂蚪涷灐笔且詥栴}為導向的基層化解矛盾的實踐。針對行政訴訟高發多發領域,通過制發行政審判白皮書、司法建議、培訓講座、典型案例等方式,監督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為紹興全市土地征收百日攻堅戰決戰決勝提供司法助力,編制《紹興市土地征收拆遷法律指引》,繪制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征收流程圖,聚焦征地批前、報批、批后三個主要程序,選取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等14個關鍵流程節點,逐項梳理行為規范要件,為政府進一步規范依法征收行為提供指引。
堅持分流疏導。訴前引導分流,以行政爭議調解中心、社會矛盾調處化解中心等為平臺,切實引導當事人通過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復議等非訴訟方式化解行政爭議,減少行政爭議進入訴訟程序的比例。越城區人民法院、諸暨市人民法院在立案大廳配備專職行政案件調解員負責引導訴前調解工作,對于不愿意訴前調的在規定時間內及時立案。
四是堅持數字賦能。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要強化數智賦能,將治理環節向前端和末端延伸,實現行政行為、行政案件的源頭“智”治。通過在上虞區人民法院試點行政行為合法性AI預診項目,探索建立行政行為敗訴風險智能預警系統,統籌運用數字化技術、數字化思維、數字化認知,逐步增加類型迭代,對行政機關擬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評估,分析其存在的法律風險,督促行政機關自行糾錯,助力打造行政執法“智慧大腦”,加強行政執法風險預警和全面監管,逐步實現從“司法后端干預型”到“司法前端介入型”的制度性轉變。
目前,紹興法院通過制度重塑和多跨協同打造全流程閉合式的行政行為預警監督體系,形成全局一屏掌控、執行一貫到底、監督一覽無余的高效協同工作場景。形成“行政行為預診先行、爭議實質化解優先、法院訴訟糾紛斷后”的多元協同聯動新格局。
編輯:馬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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