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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布民法典頒布后人格權司法保護典型民事案例
人民政協網北京4月12日電 (記者 徐艷紅)為彰顯人民法院人格權司法保護顯著成果,指導全國法院正確適用民法典人格權法律制度,樹立行為規則,明確裁判規則,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教育、評價、指引、示范功能,4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九個民法典頒布后人格權司法保護典型民事案例。
人格權是人權在民事法律中的具體化,民法典將人格權法律制度獨立成編,彰顯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基本原則。2021年,全國法院受理一審人格權糾紛案件192675件,同比增長19.2%,其中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精神性人格權糾紛同比均有增長,這反映出人民群眾維護人權的司法需求不斷增強、人民法院人權司法保障的任務更加艱巨。
據悉,此次發布的九個案例,均為民法典頒布后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已判決生效的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和典型示范意義的案件。分別為:未成年人姓名變更維權案、養女墓碑刻名維權案、網絡競價排名侵害名稱權案、智能算法軟件侵害人格權案、知名藝人甲某肖像權和姓名權糾紛案、金融機構怠于核查更正債務人征信記錄引發的名譽侵權案、物業公司因業主負面評價引發的名譽侵權案、可視門鈴侵害鄰里隱私權案、非法買賣個人信息民事公益訴訟案。
附:民法典頒布后人格權司法保護典型民事案例目錄
1. 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應遵循自愿和有利成長原則
——未成年人姓名變更維權案
2. 養女在過世養父母墓碑上的刻名權益受法律保護
——養女墓碑刻名維權案
3. 用競爭對手名稱設置搜索關鍵詞進行商業推廣構成侵害名稱權
——網絡競價排名侵害名稱權案
4. 人工智能軟件擅自使用自然人形象創設虛擬人物構成侵權
——“AI陪伴”軟件侵害人格權案
5. 具有明顯可識別性的肖像剪影屬于肖像權的保護范疇
——知名藝人甲某肖像權、姓名權糾紛案
6. 金融機構長期怠于核查更正債務人信用記錄可構成名譽侵權
——債務人訴金融機構名譽侵權案
7. 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負面評價不構成名譽侵權
——物業公司訴業主名譽侵權案
8. 近距離安裝可視門鈴可構成侵害鄰里隱私權
——人臉識別裝置侵害鄰居隱私案
9. 大規模非法買賣個人信息侵害人格權和社會公共利益
——非法買賣個人信息民事公益訴訟案
編輯: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