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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穩走實共同富裕之路
人民政協網3月11日電 (本報記者 呂巍)
堅持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應有之義,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歸根結底是要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站在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戰略和全局高度,就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中共十九屆六中全會繼續強調了要促進共同富裕,協同推進人民富裕、國家強盛、中國美麗。
站在新起點,如何接續奮斗,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兩會期間,各民主黨派中央紛紛亮出自己的答案。
構建再分配基礎性制度安排
近年來,全國人民上下一心打贏脫貧攻堅戰,從全國層面上看,居民收入差距整體呈現緩和趨勢,但區域、行業、家庭之間收入差距仍較顯著。
致公黨中央認為,從再分配制度角度分析,稅收結構不完善、社會保障不均衡、轉移支付未能有效改善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均衡是造成收入差距較大的主要原因。
為解決這些問題,致公黨中央提出,逐步建立由以籌集財政資金為主要目的的間接稅主體稅制,轉向適應新發展格局的直接稅與間接稅并重的稅制結構格局,更加充分發揮直接稅在調節居民收入差距上的積極作用,在降低間接稅比重的基礎上不斷推進間接稅內部結構優化。合理配置地方稅權、補充地方稅收來源,對公益性捐贈部分免征,促進慈善捐助,針對新商業模式如直播等行業研究開征過分利得稅。
在致公黨中央看來,通過構建一體化的社會保障體系降低群體收益不均衡也是有效方式。
首先,全面整合社會保障制度體系,拓寬社保體系的覆蓋廣度,提升待遇水平、完善制度安排,實現地區平衡、群體平衡的發展目標。其次,注重強化互助性,完善非收入關聯型的社會救助以及財政補貼的保障項目,重視發展教育福利與社會福利服務,增加對職業教育的公共投入和福利性,推動我國全面實現人口紅利從數量型向質量型轉化。
還有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及多層次保障體系的健全完善問題。致公黨中央認為,應合理劃分央地政府權責,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央地責任考核機制,建立養老金統一標準信息平臺,完善登記信息動態管理機制,建立養老基金投資科學化管理機制,加快完善省級層面的統籌。完善社會保險收入籌資形式,提高社會保險收入統籌等級,推動包括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的企業養老金“補充包”政策落地,促進“六險二金”推廣。
“此外,還應建立健全農村醫療保障,建立地方政府貧困家庭重大疾病救助基金,適當引入社會捐贈和商業保險等,盡最大可能為罹患重病的貧困家庭提供救助。”致公黨中央表示。
加強轉移支付資金監管,有效改善區域發展不平衡也是致公黨中央的建議之一。他們表示,應進一步優化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加強對“三區三州”等原來深度貧困地區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加強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落實中央轉移支付監管工作,在“廣度”方面,利用各個資金管理系統的監管平臺,全面排查,實時監控,加快執行進度。在“深度”方面,基于調研結果加強對重點項目勘察。可考慮推廣廣東“協同聯動與主動出擊相結合”的經驗,既內外協同、聯動發力,又主動出擊、防控風險。
縮小城鄉收入差距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促進共同富裕,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依然在農村。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前者為后者2.5倍。城鄉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較大,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
制約農民收入提高的主要因素有哪些?民進中央在調研中尋找答案。
農業勞動生產率與農村戶均土地經營規模存在矛盾是因素之一。戶均土地經營規模過于狹小導致我國農業勞動生產率低下,而受城市化進程緩慢和城鄉二元土地制度抑制城鄉人口流動等原因影響,我國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緩慢,戶均土地規模長期難以提高。
推進農業產業增效與投資短期化也存在矛盾。目前經營權流轉合同的有效期限通常最遲截至2028年,雖然有續約可能,但由于土地經營者并不能得到確定保障而偏離最優投資水平,導致土地投資行為短期化,不利于農業勞動生產率與利潤率的持續提高。
還有農村封閉經濟生態與鄉村振興之間的矛盾。推進城鄉融合本應注重城鄉要素的雙向自由流動,但農村封閉的經濟生態制約了土地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阻礙了農民土地財產權利的實現,同時也不利于吸引并留下鄉村振興所需要的人才,阻礙了城鄉融合發展。
如何破解難題?民進中央建議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鼓勵適度規模經營。一方面盡快解決長期在城鎮務工人員及其家屬的市民化待遇,做到住有所居、學有所教、病有所醫、老有所養。另一方面大力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改善民營企業在融資、投資和市場準入等方面的營商環境,為進城務工人員提供更加充分的就業崗位。隨著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的加快,使農戶戶均土地逐步達到規模經營的水平。
民進中央認為,進一步通過落實農民土地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穩定農業投資預期也十分重要。要允許農戶通過合約期長短、風險大小設定不同金額流轉費,如“長約高租、短約低租”等方式,既保障自己的財產性收入,又保障土地經營者在其產業發展所需年限內擁有確定的土地經營權,讓土地經營者免受對土地經營權到期收回的擔憂,提升農業投資回報率。
民進中央還強調了推進城鄉要素雙向流動,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性。“應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加快推進城鄉土地同權化,進一步促進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在推動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的同時,不斷引導人才、技術和資本等流向農村,并鼓勵城市居民下鄉消費、休閑養老,提升農村居民收入,推動共同富裕。”民進中央表示。
充分發揮靈活就業作用
靈活就業是勞動者自強自立、創業創新的重要方式,對穩就業、保就業,培育發展新動能具有重要作用。農工黨中央認為,在周期性失業、部分行業規模性失業及勞動力年齡中位數不斷升高等挑戰下,應充分發揮靈活就業作用,以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推動共同富裕。
針對創業創新渠道較窄、創業創新服務較少、創業創新保障較弱等問題,農工黨中央提出三點建議。
一是拓渠道,充分發揮靈活就業“蓄水池”作用。鼓勵個體經營發展,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對高校畢業生等開辦個體經營給予稅費減免。在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基地等創業載體中安排部分場地,免費向重點群體提供。推動保潔綠化、批發零售、建筑裝修等行業提質擴容,支持以加盟形式發展品牌連鎖便利店。增強養老、托幼、心理疏導等社區服務業的吸納就業能力。支持新業態發展,加快推動電商新零售、線上培訓、互聯網醫療、在線娛樂等行業發展。鼓勵相關企業降低中介服務費、加盟管理費,吸引更多創業創新力量。
二是優服務,充分發揮靈活就業“加油站”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靈活就業人員就業登記服務制度和創業審批服務,依法查處涉及靈活就業的違規收費行為。提高就業匹配效率,建立崗位信息庫、人員信息庫和線上求職招聘平臺“兩庫一平臺”,精準推動崗位找人。積極探索“智慧就業”,推動服務向移動端延伸,加快實現就業創業服務全程信息化。創新職業培訓方式,開展新業態技能提升和創業促進項目試點,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打造全國統一的職業技能培訓平臺“職培云”,建立個人職業培訓賬戶制度。
三是強保障,充分發揮靈活就業“穩定器”作用。健全勞動保護機制,在快遞、外賣、網約車等新業態領域建立行業社會組織,引導雙方就勞動定額、工時標準、勞動保障等開展集體協商,簽訂行業性集體合同,保障勞動者正當權益。完善社會保險制度,探索通過團體保險、行業協會或社區為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集體參加工傷和醫療保險。建立統計監測制度,加快探索研究靈活就業人員的界定標準、參保登記辦法和就業統計指標等,及時掌握基本情況。
編輯:李京
關鍵詞:土地 共同富裕 收入 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