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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種的不僅僅是生命,更是綠色的希望
本報記者 羅韋
3月26日,全國政協“全民義務植樹行動的優化提升”網絡議政遠程協商會上熱氣騰騰——
播放6分鐘的全民義務植樹情況視頻短片,4位政協委員通過手機連線向大家展示植樹造林一線的勞動場景,時代楷模“六老漢”第二代治沙人之一郭萬剛在連線點向大家講述他的夢想……連大屏幕上鳥語花香的畫面,都點燃了與會人員的植樹熱情。
又是一年春光好,又到植樹造林時。但是,我們盡到植樹義務了嗎?到哪里植樹?一想到這些問題時,不少人會打退堂鼓。
其實,現在義務植樹盡責的形式有造林綠化、撫育管護、自然保護、認種認養、設施修建、捐資捐物、志愿服務、其他形式8類,并不是只有栽樹這一種形式。
2017年6月,全國綠化委員會印發的《全民義務植樹盡責形式管理辦法(試行)》中對此還有明確的折算標準。比如,“對屋頂、墻體、陽臺等進行綠化1平方米,在單位、街道等公共場所節日擺花10株(盆),完成其中一項折算1株植樹任務。”再比如,“參加撫育管護勞動半個工作日,折算完成3株植樹任務。”還有,“主動報告違反國土綠化法律法規行為或者初發林業災情,折算完成3株植樹任務。”……
如何讓大家了解并熱情參與,是一件很緊迫的事情。委員們在會上對做好科普工作以及科學種樹提出了許多有針對性的建議,也呼吁講好“焦桐”、塞罕壩林場等故事,以綠色奇跡背后艱苦奮斗、甘于奉獻的精神,鼓勵引導大家參與到全民義務植樹行動中。
關于全民義務植樹還要從一項決議說起。1981年12月,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1982年2月,國務院頒布《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使植樹造林、綠化祖國成為每一位適齡公民的法定義務。從此,全民義務植樹運動以其特有的法定性、全民性、義務性和公益性在中華大地蓬勃展開。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進一步開展好全民義務植樹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積極響應、廣泛參與,積極履“植”盡責。
我們播種的不僅僅是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更是一片片綠色的希望。新時代,我們仍需要創新盡責形式,實現全民義務植樹全年化、常態化,方便大家隨時、隨地、隨愿履行植樹義務,持之以恒為大地植綠、給心中播綠。
編輯:付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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