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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超賴小民趙正永之和 國家級開發區書記涉案30億背后
發于2021.8.16總第1008期《中國新聞周刊》
被查近3年后,現年61歲的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李建平因一份起訴書再次進入大眾視野。7月6日,在中國檢察網上,內蒙古自治區科右中旗人民檢察院公布的一份行賄罪起訴書透露,東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楊進東累計向李建平行賄高達5.778億元。
李建平案被稱為“內蒙古反腐敗斗爭史上迄今第一大案”,其涉案金額高達30億余元。這個數字遠高于華融原董事長賴小民(17億余元)和陜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7.17億元)的涉案金額之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劉奇凡,將李建平案存在的問題概括為亂設公司、亂設職位、亂進人員等“十亂”問題,要求呼和浩特市及經開區以此為重點開展以案促改專項行動。
《中國新聞周刊》從多位內蒙古政商界等人士處獲悉,李建平早年工作也有勤勉的一面。其主要問題發生在呼和浩特市水務局、春華水務公司(下稱“春華水務”)和開發區任職期間。被查后,該案因涉案人員眾多,案情復雜,至今仍未進入公訴階段。
從“泥土味干部”到涉案30億元
李建平生于1960年5月,河北霸州人,其工作履歷未離開過內蒙古。1982年8月,22歲的李建平成為內蒙古電子學校的一名教師。三年后,他任內蒙古電子工業局團委書記,之后又歷任內蒙古啤酒廠副廠長、呼和浩特市體改委干部、市節水辦主任等職。2000年9月,他任呼和浩特市水務局副局長,2004年6月任該局局長。他在市水務局任職期間,還從2001年起兼任春華水務董事長。
春華水務官網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23日,主要負責呼和浩特市城區供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回用等業務的建設運營管理,早期還向房地產、旅游、奶牛養殖等業務拓展。
早期的李建平曾給人留下過勤勉務實的印象。2003年3月18日,呼和浩特市政府發布《城市改造建設項目落實方案》。其中顯示,該項目實施階段為期4個月,“引黃入呼”供水、污水處理場配套建設等工程的實施單位是呼和浩特市水務局,該局時任黨委書記、副局長李建平是責任人。
一位當時采訪過李建平的呼和浩特媒體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當時李建平每天親自出馬,身先士卒,經常帶領著工人干到天亮,很多人對他都很佩服。那時的李建平身上有泥土味,像一些鄉干部那樣厚道老實,肯賣力干活。“當時時任呼和浩特市委書記牛玉儒也很欣賞李建平身上的干勁兒”。
呼和浩特市一位接近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的人士韓云濤(化名)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李建平在任市水務局局長期間,多次想當呼和浩特市副市長,但未能如愿。不過,2011年 3月,他卻出任了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始建于1992年,2000年7月,經國務院批準,以兩個自治區級開發區為基礎組建成立了國家級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目前,開發區控制性規劃總面積240平方公里,建成區面積40平方公里,常駐人口22萬人。
2月27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清除經開區發展的絆腳石》一文,披露了李建平案的部分案情。報道稱,李建平擔任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期間,從幫助他人承攬工程收受錢物開始,到將手中權力充分變現,金額從幾萬、幾十萬,逐漸增加到幾百萬、幾千萬,甚至幾億,胃口越來越大。李建平隨意設置空殼公司數十家,其中既有明面上的總公司,也有掩人耳目的一級、二級、三級子公司。在他直接策劃和授意下,這些公司相互攬項目、做生意,大量國有資金在其間頻繁流動、暗度陳倉,最后被挪作他用,意圖“錢生錢”。李建平涉案金額達到30億余元。據李建平供述,除部分錢款用于賭博外,其余大多被用于購買收藏名家字畫、古玩玉器、黃金珠寶、名貴手表,以及大量中外名酒,其酒窖中收藏的各類名酒達數萬瓶。
該報道稱,李建平借他人之名注冊公司而自己實際操控,以達到侵吞國有資產的目的。為了擾亂監管視線,李建平以某酒店服務員王某、敖某和社會人員徐某三人名義,注冊成立公司,法定代表人為王某,但真實老板是李建平。更為荒唐的是,在初選董事長、總經理和監事長時,李建平竟然用“石頭剪刀布”的方式解決,第一名董事長、第二名總經理、第三名監事長。
多位知情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上述王某、敖某、徐某,全名分別為王亞娟、敖東芝、徐繼平。天眼查顯示,成立于2016年的德源興盛實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為王亞娟,三位高管分別為王亞娟(執行董事)、敖東芝(監事)、徐繼平(經理)。
王亞娟原為內蒙古國航大廈(中國航空集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轄下的四星級商務酒店)的一名服務員。國航大廈一位擔任過王亞娟領導的知情者李莎(化名)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王亞娟生于1987年,蒙古族,不到20歲時就從通遼農村的老家來國航大廈做服務員。“她長得很漂亮,那時也非常樸實”。
李莎印象中,李建平在春華水務做董事長時,就經常到國航大廈等星級酒店聚會應酬,“李建平在酒店見了誰都微笑”。李莎等多位知情者稱,大約2008年前后,春華水務在呼和浩特建起了水岸小鎮項目,與呼和浩特市政府大樓隔東河相望,其中有住宅、寫字樓,也包含高檔會所。李建平等人從呼和浩特一些四星級、五星級酒店挖過去一些長得漂亮或業務能力強的服務員到會所中,專門服務于一些高端接待。王亞娟、敖東芝等人即是那個時候被李建平挖過去的。
春華水務建的水岸小鎮項目,其與呼和浩特市政府大樓隔東河相望。攝影/本刊記者 周群峰
李莎稱,王亞娟去李建平的高端會所后不久,就發生了一些變化,穿衣打扮變得時尚起來。十八大后,李建平的會所也被叫停。此后,王亞娟等人一路追隨李建平。“李被查后,王亞娟逃走了。她本性單純,走上這樣的道路,讓人惋惜”。
韓云濤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此后王亞娟、敖東芝在重慶被抓捕歸案,李建平之子李蘇超逃亡海外,春華水務原總經理侯喜煥在江西被抓捕,春華水務原司機和辦公室主任穆小平自首。
單個老板向其行賄5.8億元
韓云濤透露,李建平被帶走調查時,辦案人員在其辦公室內發現五六本護照。他被帶走的第一個月,拒不交代問題,甚至幾次絕食企圖蒙混過關,之后精神瀕臨崩潰,開始交代問題。“李建平圈子廣泛,2005年,我就聽說他經常在家中陪一些省部級領導打麻將。此次被抓后,供出一些廳級及以上官員,因涉及人員眾多,給該案的查處帶來不少復雜性”。
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的相關通報稱,李建平毫無紀律和法律意識,把分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要求下屬公司為私營企業提供辦公場所并進行裝修,把下屬企業當成自己的“錢袋子”和“提款機”,指使下屬國有公司挪用專項資金,在購買住房過程中侵犯國家利益。長期“亦官亦商”,生活腐化墮落,多次到境外賭博。
韓云濤等多位知情者稱,李建平嗜賭成性,多次去澳門賭博。“一擲千金,賭注甚至下到上千萬元”。出手闊綽的背后,因為存在更闊綽的行賄者。
7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科右中旗人民檢察院在中國檢察網公布了一份 “楊某某行賄罪起訴書”。起訴書顯示,內蒙古某房地產公司和某藝術品公司的法人代表楊某某,累計向呼和浩特市XX區黨工委書記李某某行賄5.778億元。
多位知情者稱,楊某某為內蒙古東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無界苑藝術品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法人代表楊進東,李某某即為李建平。《中國新聞周刊》注意到,天眼查顯示,內蒙古東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高管中,李建平之子李蘇超是高管之一,持有該公司33.3%的股份。
起訴書披露,2009年至2014年期間,楊進東在無拆遷資質的情況下,通過李建平的幫助,以掛靠呼和浩特市某甲拆遷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隆元拆遷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建發房屋拆遷有限責任公司的方式,未經招投標程序,獲得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某甲村、某乙村、某丙村、某鎮等多處拆遷工程項目。
出于感謝李建平和以后繼續承攬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拆遷工程的目的,楊進東分別于2009年至2010年期間,應李建平的要求陸續通過呼和浩特某甲拆遷有限責任公司賬戶支付給法人代表為譚某某的呼和浩特市某甲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和呼和浩特市某乙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共計4.45億元;于2012年至2014年期間,楊進東通過其內蒙古無界苑藝術品有限責任公司員工的個人銀行卡多次給予李建平好處費,金額共計1.328億元。兩筆款項共計5.778億元。
如果受賄5.778億元在判決書中得到認定,那么僅憑借收受楊進東一人的賄賂款,李建平就將取代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云公民,成為內蒙古 “受賄之最”。2021年4月29日,云公民在一審中被指受賄4.6866億余元。
上述起訴書還稱,楊進東在被采取留置措施期間,主動向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專案組交代了其向李建平行賄的犯罪事實,同時檢舉李建平挪用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公款4.162億元的重大線索,對李建平涉嫌挪用公款罪的案件偵辦起到了關鍵性作用。
楊進東戶籍所在地是山西省晉城市,早年在內蒙古靠暴力拆遷等發家,有犯罪前科。2003年9月17日,《內蒙古晨報》報道稱,原呼和浩特市城鄉建設拆遷公司經理楊進東案,在同年9月11日一審宣判。楊進東招聘了一些人員,在暴力拆遷過程中,共有30多名群眾被打傷。法院判決楊進東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并罰合并執行有期徒刑6年。
韓云濤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李建平膽子大得驚人,“他可以接受單個行賄人數億元錢財,亦會拿出數億元向上行賄某一高官。”他稱,李建平金錢鋪路,把金融、房管甚至紀委等大量官員拉下水,嚴重污染了呼市的政治生態。
梳理已經判決的案例可以發現,在李建平的行賄名單中,張和平和楊成林是其中兩位。2020年3月24日,已退休兩年的內蒙古貿促會原副會長張和平被查。根據興安盟檢察分院指控,張任呼和浩特市房產管理局局長、新城區區長期間,曾收受時任春華水務集團原董事長李建平220萬元。受賄后,張和平為春華水務的相關征拆工作等提供幫助。現年69歲的楊成林是內蒙古銀行原董事長。2018年12月,因犯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緩。其子楊海到案后揭發了楊成林向春華水務公司索要人民幣1900萬元的犯罪事實。韓云濤等透露,李建平與楊成林關系密切,李長時間通過楊貸款。“李建平案發后,自治區監委組成了30多人專案組去銀行調查過春華水務的貸款問題”。
“其雖被查,但遺毒仍在”
8月5日,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一位負責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中紀委、中宣部都去過該單位了解過情況。“現在李建平案沒有結案,他的有些問題我們也不知道。”
自治區紀委監委相關辦案人員透露,李建平案危害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經濟建設方面,給經開區造成巨額損失,就在被留置前夕,還妄想將2億多元資金轉走;政治生態方面,涉嫌違規招聘862人,“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在經開區大行其道,其本人雖被查處,但“遺毒”仍在;營商環境方面,公平競爭蕩然無存,李建平看準的項目一路綠燈,沒看準的項目即使明顯有收益也不許上馬。
多位呼和浩特企業家稱,李建平對當地營商環境的沖擊難以估量。呼和浩特贏金廬房屋開發有限公司(下稱“贏金廬”)法定代表人邢天敖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贏金廬與李建平任春華水務董事長時的經濟糾紛至今未有定論。
一份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購儲備拍賣中心出具的《成交確認書》顯示,2005年5月27日,春華水務通過招拍掛,競得了一塊206.05畝的土地,該地塊位于自治區黨政大樓以北,成交地價款總額為13286.4264萬元。邢天敖稱,春華水務拿到該地塊后,又請示呼市政府將上述地塊一分為二,將競得者分別變更至贏金廬與內蒙古迎和投資置業有限公司。贏金廬支付了土地出讓金后,獲得了其中103畝土地的使用權后,準備建住宅小區。2006年11月,在贏金廬完成了勘測、打樁等工作,要正式施工時,突然被春華水務叫停。“原因是,自治區一位時任主要領導看上了這個地塊,要在上面建別墅。隨后,呼和浩特市政府委托春華水務收回該地塊”。
2008年12月30日,春華水務與贏金廬簽訂的《土地使用權收回協議書》顯示,回收這塊土地后,春華水務將連同成本及補償,共付給贏金廬1.3596 億元。春華水務未付清補償款前,土地使用權仍歸贏金廬所有。
邢天敖稱,上述款項由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撥給春華水務后,再由春華水務轉給贏金廬。2009年,春華水務打給贏金廬4000萬元后,剩余的9596萬元,至今沒有下文。2013年前后,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和財政廳都稱上述款項已撥付春華水務。他稱,當年為了開發這塊地,贏金廬向銀行和個人總共貸款4000多萬元,至今這筆款項的本金利息合計高達3億多元,“數億元債務快把我壓垮”。
2013年,呼和浩特市政府成立贏金廬公司土地問題調查處理小組,由時任市政府副秘書長郭文廣任組長。郭文廣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當時贏金廬沒有通過招拍掛的方式拿地,而是通過領導的批示獲得該地塊,這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為此,自治區紀委還處分了2位干部(時任副市長呂慧生和時任呼和浩特市土地儲備中心副主任周強)。關于邢天敖稱的贏金廬至今未收到春華水務的欠款問題,春華水務董事長海鷹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李建平案子現在還沒定,結案后,如果認定春華水務有連帶責任,或者如果贏金廬走法律程序并勝訴,春華水務都會公事公辦。
李建平被查,引發了呼和浩特經濟開發區的問責風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稱,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嚴肅追責問責經開區班子成員及處級干部13人。在整治亂設公司上,將原有78家企業撤并整合為14家;在整治亂設職位上,將國企領導層管理人員從239人核減至67人,內設部門從192個削減至112個,部門負責人從246人縮減至108人;在整治亂借資金上,清理往來款項6203.43萬元。
警惕開發區成“個人領地”
曾與李建平共事的呼和浩特經開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白海泉在2014年就被調查,其涉案金額高達1.7億元。2020年1月14日,因犯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白海泉被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落馬后,白海泉悔恨道:“經開區是一個地區的經濟試驗田,國家給予的政策比較寬,我一干就是10年,是企業家必爭的對象,他們需要我的支持,我的工作也需要企業家投資的拉動。”
自1981年,我國開始在沿海開放城市建立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來,各類開發區迅猛發展,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10月,我國共有國家級開發區628家,省級開發區2053家,產業園區15000多個。
在助推經濟發展的同時,開發區的腐敗問題也受到關注。2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表《清除經開區發展的絆腳石》一文稱,十九大以來,國家級經開區主要領導中有20名廳局級干部在任上落馬,涉及19個國家級經開區。此外,在其他崗位上落馬的省部級、廳局級干部中,40余人有在國家級經開區擔任主要領導的經歷。如,貴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王曉光曾擔任兩年貴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曾兼任洋浦經濟開發區工委副書記四年。
北京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各級開發區的行政管理權、投資權、融資權等比較集中。開發區成立的目的是在特殊區域,依靠特殊政策來拉動經濟發展,但在具體運行中,由于相關監督權沒有跟上,導致政策的執行和監督產生割裂。有些開發區事實上形成了經濟上的壟斷,再加上開發區有土地、有資源、有政策,甚至成為“獨立王國”。在這種背景下,開發區就容易成為腐敗的易發和高發領域。
多個案例顯示,開發區涉案官員中,普遍存在違規招人、亦官亦商、亂設機構、發土地財等問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長沙市雨花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杜旭輝在未經上級機關審批核準的情況下,擅自成立園區金融工作辦公室。他先后以多名親屬的名義,在園區這個“個人領地”里投資經商、承攬業務、收受錢財,自己則躲在后面坐收暴利。
2021年3月3日,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原副主任曹洪秋受賄案開庭受審。此前,該管委會已有多名官員落馬。2015年,分管招商的副主任叢容被查。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唐國海、郗同福,管委會原副主任張汝凱等多名領導干部也相繼被查,他們被查均與土地相關。
莊德水認為,從監管角度看,開發區基本上是通過單位的紀工委或上級紀檢機構派駐紀檢組的方式來監督,但從一些案例看,這種監督方式效果不顯著。甚至一些開發區紀檢監察干部本身就淪為貪腐分子。江蘇省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監察局原副局長、鹽城東方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組原組長張禮豹,在擔任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監察干部期間,先后收受他人賄賂合計價值人民幣80萬元。
莊德水認為,開發區成為腐敗多發領域也與地方黨委、政府負責人的心態有關。開發區處于特殊地位,他們普遍認為開發區出現人事波動容易影響經濟發展和招商引資,在反腐時缺少力度。不能因為追求開發區的短期效益或個人政績,而影響反腐敗工作的推進。
《中國新聞周刊》2021年第30期
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編輯:何方
關鍵詞:貪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