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第1254條規定,發生高空拋物事件,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這一規定明確了公安機關的調查責任,如果被高空拋物砸傷卻無法確定侵權人時,受害人可以報警,由公安機關根據自身職責權限及時調查,確定高空拋物、墜物的行為人,即直接侵權人。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高空 拋物 侵權人 砸傷 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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