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社會救助法的制定>發言摘登>專家學者發言
北京大學黨委副書記,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葉靜漪:準確把握社會救助法的立法定位和基本原則
一、 準確把握社會救助法立法定位
社會救助法的定位是一部基礎法、綜合法,更是一部國家法。立法不僅要保障人民生存發展和社會公平正義,更要站在維護政權穩固和國家安全的高度上。
一是在實施主體方面,制度架構既體現國家主導性,又充分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構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二是在法律制定方面,需在立法語言上進一步增強“法味”。
三是在法律適用方面,制度內容覆蓋更加綜合全面,保障更加精準精細,兜住生存權利底線、穩住發展權利基本盤。
四是在法治功能方面,價值邏輯、條文設計要更著眼于基礎性、原則性,進一步將所有社會救助對象、內容、方式納入進來。
五是在立法理念方面,制度設計特別是救助舉措和救助流程要更加公開公平公正。
二、 社會救助法應堅持的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黨對社會救助工作全面領導的原則,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原則,三是堅持保基本、兜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原則,四是生存權與發展權保障的原則,五是應助盡助與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六是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原則。
前三條已明確寫進條文內。需要強調的是,生存權與發展權保障的原則得對公民基礎性教育、就業等基本民生緊密相關發展權利給予相應保障。應在本法內通過相應制度設計,吸收當前草案當中“公開、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社會救助工作原則,形成統一性、統領性社會救助法原則。充分考慮我國發展實際,明確中央地方財政分擔機制,統籌城鄉發展情況,同時在具體條款設置上留好開口。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