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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河南博物院院長,河南歐美同學會副會長馬蕭林:健全出土文物移交機制盤活用好文物資源
長期以來,出土文物移交問題成為文物系統司空見慣且難以破解的難題。如,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不到位,缺乏出土文物移交機制,致使大量出土文物長期積壓在考古機構,博物館藏品來源趨于枯竭,重要考古發現得不到及時展出;各地自下而上層層截留出土文物的現象屢見不鮮,導致多數省級、國家級博物館很難得到藏品補充;隨著近年考古機構陸續興建考古博物館,博物館藏品來源問題更加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嚴重制約著我國博物館事業的高質量發展。
為此建議:
一、 健全法律法規,推動出土文物移交規范化。在文物保護法修訂時,增加關于考古出土文物移交的條款,做到有法可依。同時,由國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管理辦法,建立出土文物移交長效機制。
二、 加強行政管理,提升出土文物移交執行力。強化國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對出土文物移交的督查和指導,明確并壓實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對出土文物移交的職責與權限,建立健全出土文物信息數據庫及年度報告制度。
三、 明確職責定位,發揮考古機構和博物館各自功能。考古機構以調查、發掘、整理、研究為主要任務,博物館以收藏、保護、研究、展示、教育為主要職責。雙方應聚焦各自主責主業,發揮各自優勢,共同提升出土文物的利用效能。
四、 考古機構和博物館應建立保護、研究、展示、教育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機制,充分發揮出土文物的社會效益,真正讓文物“動”起來、“活”起來。
5月11日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推進博物館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再次強調,健全考古出土文物移交工作機制,適時開展移交專項行動。希望盡快出臺具體操作措施。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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