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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盲盒”觸犯法律和道德雙重底線,必須叫停!
受疫情的影響,很多實體企業面臨嚴峻的考驗,越來越多的商家開始尋找網絡渠道銷售商品。各式各樣的“新品種”商品面世,這些商品包羅萬象,大到火箭,小至代碼,“只有你想不到,沒有賣家不能賣的”。其中深受年輕消費者青睞的商品之一就是近期火爆異常的盲盒。盲盒以它獨特的不確定性和“以小博大”的刺激感,吸引了大量的消費者,一時間盲盒成了讓人上癮的存在。然而,這個看似簡單刺激的小盒子,里面的東西可沒有那么簡單。
寵物盲盒
5月3日晚10點半,有網友反映,四川成都市區的一個快遞站點,攬收并寄遞“寵物盲盒”。這些“寵物盲盒”共計160余個,每個盲盒內都有一只小貓或者小狗。這些小貓小狗被關在狹小且封閉的廂式貨車運送至快遞站點,由于長時間處于密閉環境,很多小貓小狗已經奄奄一息。成都的一些愛心人士和志愿者立即報警并隨即自發展開救助行動。第二天凌晨,小貓小狗被轉移至安全區域,執法人員開始著手核實信息。成都市郵政管理部門立即展開調查,對該快遞網點違規收寄活體動物的行為將予以立案處理。據后續報道,這些寵物有7只感染了動物病毒,2只疑似感染。
這類“寵物盲盒”從最開始的小烏龜、寄居蟹等小型寵物,到現在的小貓小狗等中大型寵物。對于被關在“盲盒”的小動物而言,整個運輸過程給其帶來未知的安全隱患,但網絡購物平臺往往存在監管盲區,隱藏在利益背后的“血色供應鏈”不得不令人唏噓。
我國郵政法實施細則第33條中規定了禁止郵寄的物品,其中包括“各種活的動物”。動物防疫法第42條和第43條中明確規定,運輸動物的單位和個人,須提前做好相關免疫、消毒、檢測等工作,同時應當按照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并附有檢疫證明。
由此可以看出,通過郵寄的形式運送各種活的動物,已明顯觸犯了法律法規,而通過網絡平臺買賣和快遞“寵物盲盒”,不但無法避免盲盒中小動物在運輸途中死亡情況的發生,而且小動物存在傳染疾病的風險,再加上沒有檢疫合格證明,這些潛在的風險不但威脅著寵物的生命,也會影響接觸人員的健康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這件事是揭示了快遞平臺存在的問題,但這條“血色供應鏈”的問題卻不只在快遞平臺。盲盒其本身的性質決定了商品在出售后無法退貨,而“寵物盲盒”在無法退貨的前提下,又增加了“生死有命”的霸王條款。有些商家甚至打出了“玩得起就買,玩不起別買”的字樣,且不允許評論及曬單。這就導致買家收貨后因對寵物不滿意而棄養的情況頻頻出現,若收到的是已死的寵物,更會加大公眾感染疾病的風險。
此外,我國電子商務法第13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同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4條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然而,盲盒的獨特售賣機制卻堵死了為消費者權益保障及售后維權之路。
所謂的“寵物盲盒”不過是一些不法商家為售賣寵物而制造的噱頭。這類“盲盒”觸犯了法律和道德的雙重底線,我們在譴責商家和快遞平臺的同時,也要捫心自問,如果沒有違法買賣,如今的這條“血色供應鏈”還會存在嗎?
(作者系北京市朝陽地區海外聯誼會理事)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寵物盲盒 動物 盲盒 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