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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基層 促協同 高水平構建深圳市公共衛生體系
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市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積極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有關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階段性勝利。但當前境外疫情暴發增長態勢仍在持續,國內散發聚集性疫情時有發生,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階段。雖然我市抗擊疫情取得較好成績,但在抗擊疫情過程中仍然暴露出我市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存在不足和短板,距離現代化、法治化、精準化、智慧化的一流公共衛生體系還有一定的差距,亟需進一步完善各項體制機制。
一、 我市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現狀和問題
(一)應急預案仍需完善,部門聯動協同不足
一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未充分發揮作用,例如在緊急征用集中隔離場所、社區封閉式管理、大型場館改變使用功能上還缺乏詳細的預案。平戰結合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預備役”制度不夠完善。
二是社會各類資源未充分調動利用。以南山區為例,社會辦醫療機構醫護人員超過7000人,而區屬醫療機構不到5800人,社會辦醫療機構人員及物資未能充分調動和利用。
三是第三方專業機構的力量未得到充分發揮。仍以南山區為例,全區核酸檢測最大能力約為4萬份/日(不含華大基因和市屬醫院),其中區屬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最大檢測能力為9000份/日,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能力則超過3萬份/日,是區屬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能力的3倍多,但新冠核酸采樣和檢測工作仍主要依靠區屬公立醫療衛生單位完成。
(二)基層社會治理力量較為薄弱
社區是疫情防控的最前線,然而現有的社區防控力量和公共衛生力量較為薄弱。一是社區干部、網格員數量偏少,面對艱巨繁重的防控檢查、上門隨訪、底數摸排、居家隔離管理等防控任務,容易造成工作疏漏。二是深圳市社康中心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嚴重不足,特別是業務用房、設施和人員不足情況顯著。社康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基本醫療輕公共衛生,專業人員配備不足,缺乏公共衛生專業能力系統培訓及實踐,對疾病預防、診斷、數據監測及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不夠。全市660家社康中心有很大一部分沒有配備公共衛生人員,社會辦醫療機構配備公衛人員的更少,基層醫療機構作為疾病預防控制的“哨點”作用還不夠強。
(三)公共衛生專業力量不強
一是我市可以為政府決策提供專業知識解釋、科學評估研判和精準防控措施建議的公共衛生專家隊伍力量不強。我市現有流行病學調查人員1135人[市級200人,區級(包括大鵬、深汕合作區)共935人],與上海3100多人存在巨大差距,且1135人中絕大部分人員均為后期緊急培訓人員,專業處置能力有待提高。核心流調隊伍人數更是極其有限,導致一有疫情發生,均為這部分人員參與疫情處置,如遇多點暴發、持續單點暴發疫情時,力量嚴重不足。全市公共衛生整體科研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超一流的專家團隊尚未建立,在社會學和醫學、在臨床醫學和公共衛生之間缺乏統籌協調,數據與政策之間沒有有效銜接,無法及時為政府、社會各界疫情防控提供宏觀評判和循證意見。二是目前深圳高端醫療人才、全科醫生和公衛醫生等基層醫療人才短缺,2020年,全市醫療衛生領軍人才(364名)僅占高層次人才(1.09萬名)的3.3%,全科醫生(3200名)僅占執業醫師(3.3萬名)的9.7%,公衛醫生更是少之又少。目前全市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核定編制659名(實有在編614名),編外人員418名(占總數的40.5%)。各區的編制人數參差不齊,以坪山區為例,常住人口約50萬,核定編制僅38名,不得不通過聘用臨聘人員從事公共衛生服務,疾控部門人才流失現象嚴重。三是公衛機構整體薪酬吸引力不足,在我市疾控機構實行財政核撥后,職工待遇出現較大幅度下降,整體工作積極性受到影響。
(四)公共衛生管理部門效能發揮不足
一是市、區、街道三級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機構隸屬于兩級衛生健康部門,職責定位不清晰、協同機制不明確,不利于全市統一調度。二是市、區、街道三級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機構建制不一致,導致在實際工作中工作方法和考慮問題角度不一致。三是因為屬地化管理要求,市、區兩級公共衛生機構和醫療機構在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責、權、利不清晰。
二、 建議
(一)強化基層社區防控體系建設,筑牢第一道屏障
一是財政應加大對社康中心和公共衛生體系的傾斜,基層公共衛生事業經費的增長速度不應低于同級財政支出的增長速度,基層衛生投入占醫療衛生總投入不少于30%。二是完善社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管理體制,明確居委會、社區工作站、社區股份公司、業委會、物業公司、駐區單位以及社會組織等各方在危機應對中的職責分工。通暢社區與上級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共享渠道,確保能夠第一時間獲得上級指導和支持。三是未雨綢繆做好社區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如社區應急工具、防護裝備、檢測儀器等應急物資的儲備和盤點、清理、補給,提高應急處置保障能力。
(二)打造韌性城市,提升城市整體應急協同能力和增強全民公共衛生意識
韌性城市能夠從過往的災害事故中學習,提升對災害的適應能力。一是完善并定期更新深圳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全面覆蓋社會各個行業和部門,明確各單位工作職責,定期開展演練,強化對預案執行的監督。同時,要配套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儲備、人員調配、部門聯動等專項預案,建立及時更新完善預案的長效機制,保證預案的針對性、專業性、可操作性和權威性。二是充分發揮大數據作用,整合各部門信息系統,建立各部門協調合作、信息共享機制。將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應用于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通過智能手機應用程序和物聯網等所反饋的數據,提高突發公共事件防控的精準性和前瞻性。三是明確應急管理部門的統籌職責,保證公共衛生管理部門主要領導的專業化配備,加強政府工作人員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能力培訓,提升干部循證決策能力、學習能力和輿情處置能力。建立能促進突發公共衛生體系發展的監督評估機制,構建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將突發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四是以新冠疫情為契機,將公共衛生知識教育納入中小學素質教育中,通過多種途徑對全民開展公共衛生知識宣傳普及,提升全民健康素養和自我防護能力。五是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調動其人員及資金籌集渠道,充分發揮志愿者團隊、愛心義工隊的重要作用。
(三)加快公共衛生科技力量建設,建立健全人才培養與引進機制
一是在政府層面成立由公共衛生、臨床醫學、衛生管理、心理學、經濟學、社會學、法律等相關領域的專家組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負責指導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評估和研判,指導應急救治和防控,為政府決策提供專家意見。應保證專家委員會可以不受第三方干擾地提出決策咨詢、工作建議和技術指導。二是參照國家《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1-2020年)》,按2020年每千人口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達到0.83人的要求配足公共衛生人員數量,加強公共衛生類高層次醫學人才隊伍建設;三是推進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大人才引進力度,積極引進國內排名靠前的公共衛生學院畢業生,改善我市公衛隊伍年齡結構,培養一支戰斗力強的公衛隊伍。
(四)優化頂層設計,理順各級公共衛生機構的管理體制
對全市各級疾控機構統一實行公益一類保障,公益二類管理;提升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管理層級并強化其行政管理權責;采用垂直化與屬地化管理相結合的模式,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業務“事權”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管理,“人、財、物”由各區政府負責管理,強調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業務方面的統籌協調。提升衛生監督機構級別,實行垂直管理,提升執法效能、統一執法尺度。
(發言者系七屆深圳市政協委員,農工黨深圳市委會副主委,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副主任)
編輯:劉乙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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