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訂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它屬于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
訂金的概念,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在學理上,訂金的性質是一種預付款。合同訂立時,作為預付款的一部分,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不具有擔保性質。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訂金 定金 概念 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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