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中心城市發展,有利于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高效集聚,發揮輻射帶動作用,促進區域高質量協調發展。當前,需進一步突出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和定位特色,打破都市圈行政壁壘,提高中心城市社會管理能力和水平。
我國經濟發展的空間結構正在發生深刻變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為承載發展要素的主要空間形態。加快中心城市發展,有利于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高效集聚,發揮輻射帶動作用,促進區域高質量協調發展。目前我國中心城市發展還存在不足: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和定位特色不夠突出,都市圈行政壁壘限制了一體化建設進程,中心城市社會管理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為此,建議:
第一,系統規劃,錨定中心城市發展方向。
“十四五”規劃要把中心城市建設的合理布局和特色顯現作為核心任務,更好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走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的發展之路。在追求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同時,實現人民高品質的生活;對中心城市發展情況和核心功能開展綜合性和專業性比較分析,達到標準后再確定為國家中心城市,不將中心城市命名作為行政配置資源的手段;堅持多中心、多層級、多節點的網絡型城市結構,因城施策,打造不同城市名片。總結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問題,防止一城獨大,有效降低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市的主城區密度。
第二,深化改革,釋放中心城市發展活力。
明確中心城市引領區域經濟發展主體地位,根據趨勢適度增減用地指標,保持相對開放的人口政策,使人口集中度與經濟集中度相一致;構架“中央協調、省際協同、企業協作、社會協力”的管理體系,用好抗疫鮮活經驗,搭建信息和公共服務共享共用平臺,從“一網通辦”走向“一網統管”。充分協商,研究建立區域間利益共享和成本分擔機制;在京津冀、長三角和粵港澳城市群先行先試,將經濟發展、民生保障等審批事項有序轉變為備案管理,賦予地方政府更多自主權,完善容錯機制。
第三,推進都市圈一體化,優化中心城市發展環境。
加快編制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避免新一輪造城運動和無序擴張,堅持“多規合一”,推動形成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來完善都市圈空間布局;建立通達、便捷、密而高效的交通運輸網絡。擴大配套性強的基礎設施投資,拉動經濟和就業,發揮規模效益,以加大基礎設施投資;發揮各地比較優勢,促進產業合理分工協作,在相對集中的地理范圍內構建更加完整的產業鏈,以優化產業結構;充分利用互聯網和大數據,建設智慧型生產、智慧型生活和智慧型治理有機統一的智慧型城市。提供與常住人口相適應的公共安全基礎設施,著力提高突發事件緊急處置能力和科學化水平,促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提升城市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