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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非寄宿制中小學不得設食品小賣部、超市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國家衛健委、公安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具備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食堂原則上采用自營方式供餐,不再簽訂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經營合同;非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原則上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已經設置的,要逐步退出。你是否支持中小學不得設食品小賣部呢?
媒體觀點
管控“小賣部”為保障學生健康劃上一道防線
把小賣部、小超市等作為規范與整治對象,看起來有點“越俎代庖”,其實作為中小學生消費主體的“重要據點”,“小賣部”一直是中小學生打卡的“網紅地”。諸如,“不愛吃飯,愛吃零食”成了不少老師和家長描繪孩子的說辭,正道出管好“小賣部”的必要性與必然性。
尤其現實生活中,不乏少數中小學校將“小賣部”管理作為責任“甩鍋”,將之發包給外來商家經營“一包了之”,甚至個別商家無執照“照樣開店”,難免有過度追逐利益的情況,導致衛生安全等條件不達標、不過關問題。此外,個別中小學校本身為了分一杯買賣的“羹”,內設“小賣部”賺錢,把中小學生作為“搖錢樹”,推波助瀾引導孩子形成不良消費行為,且給孩子身體造成潛在的隱患。
凡此種種,給校園“舌尖上的美味”添加了諸多“有害物質”,而這皆指向“小賣部”有序經營與合理布局。從某種意義上,“小賣部”雖小,卻能撬動一個學校關愛學生、呵護健康的思維理念。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管控“小賣部”源頭,在數量上縮減與限制,在品質與安全上提出更高要求,不得不說,能夠為保障中小學生健康劃上一道防線。
然而校園食品安全治理畢竟是一項牽連多方的系統性工程,從市場監管、教育行政,再到學校、教師、家長和社會,都不能推脫其責。如,在中小學推廣的“明廚亮灶”行動,讓家長和社會親眼所見學校后廚的衛生條件、操作環境,將食品甄選、制作到上桌過程暴曬在陽光下,“看得干凈、吃得放心”才能真正讓健康焦慮撫平。因此,管理“小賣部”也可借鑒相關經驗,將購貨、選廠、品種、指標數據等公布明示,接受社會和家長監督。
當然,制度生命力在于執行。“非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原則上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中的“原則上”,不能留有“操作的空間”和“解釋的余地”,以免實際貫徹落地淪為形式主義。因而,還得相關地方教育部門等結合地方客觀條件,拿出細則與詳盡的方案,確保“小賣部”管得住、管得好,方能引導中小學生樹立健康消費方式,為打造校園食品安全筑牢陣地。□據西安網
河粉兒熱評
@冬天來了:小賣部影響學生健康,亦影響學校形象,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就應該本著對孩子負責的態度,對教育負責的態度,將小賣部驅趕出校園這方凈土,讓生意的歸生意,教育的歸教育。因此說,“小賣部退出校園”是大勢所趨,符合新時代的教育發展理念。其不僅讓校園告別了商業氣息,還給了校園一方凈土,而且對孩子的健康成長,良好生活習慣養成都是有著不少好處的。
@尼爾斯:不論是小賣部還是學校食堂,最關鍵的問題是食品安全。校園內不設小賣部,學生們進餐的主要渠道就只有學校食堂。學校食堂的飯菜是否干凈衛生,直接關系著孩子們的身體健康。對于校園內的食堂,學校要保持最謹慎的態度,采取最嚴格的監督,要落實中央的有關要求,由校長、教師陪同學生就餐。此外,還應讓家長代表參與對學校食堂的監督,確保孩子們吃得安全健康。同時,還要讓家長在日常生活中正確引導青少年兒童養成健康、良好的飲食生活習慣,這些需要在校外下功夫,而不只是在校園里。
編輯:劉暢
關鍵詞:小賣部 食品 中小學 校園 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