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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起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
中新網6月6日電 據住建部網站消息,近日,住建部、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到,決定自2019年起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資料圖:工作人員正在轄區設置垃圾分類收集點。中新社記者 韓蘇原 攝
《通知》要求,到2020年,46個重點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其他地級城市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2年,各地級城市至少有1個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各區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通知》明確,各地級城市應于2019年底前,編制完成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標準,以及推動生活垃圾分類的目標任務、重點項目、配套政策、具體措施。46個重點城市要完善既有實施方案,持續抓好落實,確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標任務。
《通知》強調,各地級及以上城市機關事務管理等主管部門要組織黨政機關和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率先實行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
《通知》指出,各地級及以上城市教育等主管部門要依托課堂教學、校園文化、社會實踐等平臺,切實加強各級各類學校的生活垃圾分類教育。要深入開展垃圾分類進校園、進教材、進課堂等活動,切實以生活垃圾分類為載體,培養一代人良好的文明習慣、公共意識和公民意識。
此外,《通知》還提到,各地級及以上城市要以街道為單元,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建設,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類別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全覆蓋。以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為基礎,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以點帶面,逐步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擴大到全市。
附:相關用語含義
一、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質,主要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二、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玻璃,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
三、 干垃圾。即其它垃圾。由個人在單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產生,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或餐廚垃圾)等的生活廢棄物。
四、 濕垃圾。即廚余垃圾。居民家庭日常生活過程中產生的菜幫、菜葉、瓜果皮殼、剩菜剩飯、廢棄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五、 餐廚垃圾。相關企業和公共機構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食物殘渣、食品加工廢料和廢棄食用油脂。
六、 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餐廚垃圾;廚余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
七、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未進入生活垃圾焚燒和填埋設施進行處理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的數量,占生活垃圾總量的比例。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垃圾 生活 分類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