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6月1日起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簽發新版外國人簽證、團體簽證和居留許可
新華社北京5月31日電(記者 白陽)記者31日從國家移民管理局獲悉,自6月1日起,全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開始簽發新版外國人簽證、團體簽證和居留許可,同時停止簽發現行版本外國人簽證、經濟特區旅游簽證、團體簽證和居留許可。經濟特區旅游簽證業務使用新版簽證制作簽發。
據介紹,新版外國人簽證、團體簽證和居留許可為參照國際民航組織DOC9303機讀旅行證件有關標準設計制作的貼紙式證件,采用凹印圖案、全息光標、變色油墨等多項物理防偽技術印制而成。與現行版本證件相比,新版證件在版式規格、欄目設置、機讀碼規則等方面做了調整,新版外國人簽證和居留許可增加打印持證人彩色相片。
新版外國人簽證、團體簽證和居留許可啟用后,各類證件的申請條件和渠道、審批程序和標準、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口岸查驗要求等均保持不變。此前簽發的證件在有效期內可繼續正常使用。
此外,根據機構改革的實際,現行出入境證件的簽發機關名稱將于6月1日全部完成調整,共涉及16種出入境證件。其中,中國內地居民出入國及外國人入境、停留、居留、永久居留等證件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名義簽發;中國公民往來港澳臺地區的出入境證件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名義簽發。簽發機關名稱調整后,各類出入境證件的受理、審批、查驗、管理規定等保持不變。(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簽證 簽發 居留 出入境 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