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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明確《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
國家衛生健康委領到12項任務
(記者李琳)近日,國務院就《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發布了《關于落實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意見》中明確,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分工,主要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等部門牽頭負責。需要國家衛生健康委參加的工作共計12項,有3項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分別是抓好傳染病、地方病防治,做好常見慢性病防治;抓好青少年近視防治;完善生育配套政策,加強婦幼保健服務。
《意見》明確,需要國家醫保局參加的工作共計7項,有4項由國家醫保局牽頭,分別是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保障水平;抓緊落實和完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政策;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
國家衛生健康委與國家醫保局還參與多項工作。例如,完善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機制,由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等分工負責。加強重大疾病防治,實施癌癥防治行動,加快兒童藥物研發,加強罕見病用藥保障,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科技部、國家醫保局、國家藥監局等分工負責。支持中醫藥事業傳承創新發展,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等分工負責。強化藥品疫苗全程監管,由國家藥監局、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分工負責。
《意見》明確,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分工負責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促進社會辦醫;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加快建立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和醫護人員培養,提升分級診療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加強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堅持預防為主,將新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財政補助經費全部用于村和社區。
《意見》還提出,改革完善醫養結合政策,由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等分工負責。針對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后的新情況,加快發展社區托幼服務等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服務機構,由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全國婦聯等分工負責。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國家 健康 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