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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再次吹響沖鋒號 提出7大目標
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再次吹響沖鋒號
提出7大目標確定10大任務囊括132項改革舉措
本報記者 張維
一份囊括132項司法行政改革舉措的重磅文件,于1月29日對外公布。
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在司法部29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對這一名為《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綱要(2018-2022年)》(以下簡稱《綱要》)的文件進行了介紹與解讀。《綱要》是司法部為在更高起點上謀劃和推進司法行政各項工作改革發展,立足于重組后的司法部職責和使命而制定印發的,將作為司法行政系統未來一個時期改革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推動實現新發展新突破
剛剛過去的2018年,于司法部而言,意義重大。這一年,黨中央從全面依法治國的全局和戰略高度,重新組建司法部,將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賦予了司法部更大的政治責任和全新的歷史使命。
據了解,2018年以來,司法部和各地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黨對司法行政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履行“一個統籌、四大職能”,不斷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推動司法行政事業實現了新的突破、新的發展。
順利推進行政立法工作,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召開行政立法工作會議,建立完善立法工作推進機制,行政立法工作全面加強。
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實現新突破,相關重要文件、改革舉措相繼出臺,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制度,全面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大力推進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深化“減證便民”。
刑事執行體制不斷完善,全面部署監獄系統堅守安全底線、踐行改造宗旨工作,統籌推進以政治改造為統領的“五大改造”;深化社區矯正制度改革,社區服刑人員在矯正期間重新犯罪率一直處于0.2%以下;完善強制隔離戒毒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
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推進,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法律援助、仲裁、司法所、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加快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體系,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和社會多層次、多領域、多樣化、高品質的法律服務需求。
提升改革舉措綜合效能
在此基礎上,司法部制定印發了《綱要》,以在更高起點上謀劃和推進司法行政各項工作改革發展。
《綱要》確定的總體目標是,到2022年,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要努力實現七大目標:一是政治機關建設持續鞏固。二是司法部改革全面深化,以履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職責為統領,統籌行政立法、行政執法、刑事執行、公共法律服務為主要內容的職能體系優化協同高效運轉,司法行政系統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和事業發展全局的能力和水平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法治需求得到更好滿足。三是法治政府建設成效顯著,行政立法的引領、規范、保障和推動作用有效發揮,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不斷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水平顯著提高。四是刑事執行體制更加健全完善,統籌推進政治改造為統領的“五大改造”基本形成,戒毒和社區矯正教育矯治水平明顯提高。五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更加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法律顧問、調解、仲裁、司法鑒定、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等各項法律服務質量和水平顯著提升。六是司法行政各項工作保障更加有力,工作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顯提高。七是司法行政隊伍素質明顯提高,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平全面提升。
《綱要》確定的主要任務,包括持續強化政治機關建設,完善司法行政系統機構職能體系,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完善行政立法體制機制,統籌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健全完善刑事執行體制,建設完備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建立健全國際法治交流與合作工作機制,完善司法行政保障機制,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系統隊伍政治建設和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長效機制10個方面,共132項改革舉措。
《綱要》進一步加強對改革推進的統籌謀劃和整體布局,注重協調處理當前和長遠、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等方面關系,注重提高區域之間、領域之間、上下之間改革舉措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切實提升各項改革舉措綜合效能。
落實改革時間表路線圖
《綱要》的出臺,距離去年1月下旬司法部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改革意見》),恰好是1年左右的時間。與《改革意見》相比,《綱要》究竟有哪些亮點?
據了解,第一個亮點體現在《綱要》明確將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寫入了這次改革的指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說是創造性地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也是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我們深化全面依法治國實踐的根本遵循,也是進一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根本遵循。
體現了司法部新的職責使命,是《綱要》的第二個亮點。據介紹,在機構改革過程中,中央把原司法部和原國務院法制辦重新整合,重新組建司法部,特別是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司法部的職責定位與過去相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這種變化從機構形式上來看,司法部作為中央和國家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同時司法部又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實現了黨政機關合并設立和職能優化;從具體職責上來看,重新組建后的司法部的職責涵蓋了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的四個環節;從作用發揮上來看,重新組建后的司法部,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在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包括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的建設中,責任更大、任務更重。
《綱要》充分體現了重新組建后的司法部的新職能、新定位,特別是貫穿了司法部“一個統籌、四大職能”的工作布局,即中央依法治國辦統籌協調法治工作,在全面履職的基礎之上,要充分發揮好行政立法、行政執法、刑事執行、公共法律服務的四大職能。與《改革意見》相比,改革的范圍、涉及的領域比過去更寬了。
值得注意的是,《綱要》部署了一系列新的改革舉措。比如,在行政立法領域,提出要提高行政立法的公眾參與度,更好地體現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新要求。在行政執法領域,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在公共法律服務領域,進一步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大力發展涉外法律服務,健全與律師行業特點相適應的黨建工作制度。《綱要》在總結前一階段加快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的基礎上,在一個新的起點上對我們進一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又一次吹響了沖鋒號,作出了總體的部署安排,進一步推進司法行政改革上一個新的臺階。
下一步,司法部包括整個司法行政系統,將重點做好《綱要》的落實工作,建立推進改革落實的時間表、路線圖,建立健全改革落實考核評價工作機制,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
本報北京1月29日訊
編輯:王麗鑫
關鍵詞:行政 改革 司法 司法部 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