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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璧山區出臺政協提案辦理協商辦法
推進提案辦理協商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
本報訊(記者黃典 通訊員張興亮)1月4日,重慶市璧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聯合印發《政協提案辦理協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推進提案辦理協商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
《辦法》規定提案選題、提出、審查、交辦、辦理、答復、跟蹤每個環節都要按照先溝通、再確定、后實施的程序進行協商,力爭提出的提案有針對性、交辦的提案有可行性、辦復的提案有實效性;要求承辦單位主動運用區政協全委會、常委會、專委會、界別等協商平臺,充分吸納各方意見辦好辦實提案。
《辦法》特別強調了重點提案的辦理協商工作,規定遴選的重點提案必須經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協商一致后確定,凡交由區委、區政府、區政協領導牽頭督辦的重點提案,須按照“辦前與提案者溝通協商了解意圖,辦中邀請提案者、政協界別委員及群眾代表調研協商確定方案,答復時約請督辦領導及協辦單位,邀請提案者、政協界別委員、群眾代表集中面商征求意見”的辦理程序,發揮重點提案示范引領的積極作用。
為保證《辦法》的貫徹執行,璧山區委已將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納入各級各部門的干部工作考核體系,力促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真協商、真落實、真滿意。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提案 政協 協商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