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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
中國新型政黨制度是伴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多黨合作、民主協商而建立發展起來的。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幫助民主黨派發展組織、解決困難,形成和發展了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在改革開放新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呈現出新氣象。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我們黨、國家、人民、軍隊的面貌發生了歷史性變化。這一成就是中共中央堅強領導的結果,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奮斗的結果,也凝結著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各人民團體以及廣大政協委員的心血和智慧。黨中央高度重視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發展,2015年制定出臺了《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和《關于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中國共產黨貫徹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協商民主成為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
探究中國新型政黨制度產生和發展的理論邏輯可以發現,它是中國共產黨順應近現代中國歷史發展趨勢、結合中國國情創立的,并在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歷程中不斷發展。在世界民主政治、政黨政治發展的大潮中,中國共產黨把馬克思主義政黨理論運用于中國實際,創造和發展出新型政黨制度,為人類政治制度和政黨制度提供了全新范式。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和多黨合作事業發展的新要求,我們要不忘合作初心、繼續攜手前進,把我國新型政黨制度堅持好發展好完善好。要牢牢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70年來,多黨合作始終充滿蓬勃生機、展現巨大優勢,最根本的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不動搖。當前,面對復雜國際形勢和繁重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尤其要堅定不移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確保我國新型政黨制度始終保持正確方向、發揮獨特優勢。要著力加強多黨合作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民主黨派履行政治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職能的相關制度,使參政黨的作用得到更好發揮。
——周淑真,發表在8月8日《人民日報》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制度 政黨 新型 中國共產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