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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合推23條措施:加大對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力度
原標題: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6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經國務院同意,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銀發〔2018〕162號,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從貨幣政策、監管考核、內部管理、財稅激勵、優化環境等方面提出23條短期精準發力、長期標本兼治的具體措施,督促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切實降低企業成本,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新舊動能轉換。
加大貨幣政策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聚焦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意見》提出,一是增加支小支農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共1500億元,下調支小再貸款利率0.5個百分點。二是完善小微企業金融債券發行管理,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資產支持證券,盤活信貸資源1000億元以上。三是將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納入中期借貸便利(MLF)的合格抵押品范圍。改進宏觀審慎評估體系,增加小微企業貸款考核權重。
加大財稅政策激勵,提高金融機構支小積極性。《意見》提出,一是從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由1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二是對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支持的融資擔保公司加強監管,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的擔保金額占比不低于80%,其中支持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及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的擔保金額占比不低于50%,適當降低擔保費率和反擔保要求。
加強貸款成本和貸款投放監測考核,促進企業成本明顯降低。《意見》強調,一是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努力實現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同比增速,有貸款余額的戶數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二是進一步縮短融資鏈條,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過橋”環節,禁止向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三是改進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著力提高金融機構支持小微企業的精準度。
健全普惠金融組織體系,提高服務小微企業的能力和水平。《意見》要求,一是大型銀行要繼續深化普惠金融事業部建設,向基層延伸普惠金融服務機構網點;鼓勵未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的銀行增設社區、小微支行。二是推進民營銀行常態化設立,引導地方性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繼續下沉經營管理和服務重心。三是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強化內部激勵,大中型銀行要加大內部資金支持力度。深化落實小微企業授信盡職免責辦法。四是要運用現代金融科技等手段,推進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發揮保險增信分險功能,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可得性。
大力拓寬多元化融資渠道,優化營商環境,嚴厲打擊騙貸騙補等違法違規行為。《意見》提出,一是支持發展創業投資和天使投資,完善創業投資、天使投資退出機制;持續深化新三板分層、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差異化的發行、信息披露等制度。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二是引導小微企業聚焦主業,健全財務制度,守法誠信經營,提升自身信用水平。三是推動建立聯合激勵和懲戒機制,依法依規查處小微企業和金融機構內外勾結、弄虛作假、騙貸騙補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政策真正惠及小微企業。
小微活,就業旺,經濟興,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責任重大。金融部門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切實轉變觀念,按照《意見》提出的各項要求,不斷把金融服務小微企業工作推向深入,為服務小微企業蓬勃發展、促進創新創業與新動能壯大做出應有的貢獻!
編輯:曾珂
關鍵詞:加大對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