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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推出60條舉措深化廈臺交流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廈門4月10日訊(記者 薛志偉)4月10日,廈門市正式頒布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廈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為臺灣同胞在廈門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廈門居民同等待遇,以及促進臺資企業在廈門更好更快發展推出了60條具體貫徹落實舉措。
《若干措施》分為5大部分共60條,其中經濟交流合作方面有23條,社會文化交流合作方面有10條,臺灣同胞在廈學習實習方面有3條,臺灣同胞在廈就業創業方面有7條,臺灣同胞在廈居住生活方面有17條。
這些措施充分體現習近平總書記“兩岸一家親”理念,充分展現了“廈臺親上親”,充分體現國臺辦、國家發改委“31條措施”精神,充分體現廈門先行先試、開拓創新的特區使命,充分吸納臺胞臺商臺企的意見建議,充分結合廈門已頒發實施的涉臺政策法規,充分延伸拓展,體現互利共贏,充分體現了領導高度重視、各部門善作善為。
《若干措施》中,結合廈門實際,先行先試率先推出的有33條,這33條具有鮮明的廈門特色,體現了廈門賦予臺胞臺企同等待遇的誠心,許多舉措屬于廈門開拓創新、率先推出。如:臺資企業和臺灣同胞在廈門設立企業時可以選擇使用美元或人民幣作為注冊資本金,在廈門經營活動中可以享有內資企業待遇(第7條);對無法識別、讀取臺胞證信息的系統設備限期進行完善升級,實現電子臺胞證在廈門與大陸居民身份證同等使用(第45條);鼓勵臺灣同胞在廈門擔任調解員、仲裁員、陪審員、緩刑考察員、執行監督員、檢察聯絡員、法律顧問等(第49條);臺灣同胞在廈門居住期間參照廈門居民標準,可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第53條)等等。
相關負責人表示,廈門在兩岸交流合作中始終肩負著重大的歷史使命,也始終發揮著重要的“窗口”“試驗田”作用。廈門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牢記廈門特區使命,不斷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先行先試,推動新時代廈門對臺工作繼續走前列、作表率,全面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把廈門打造成為兩岸經貿合作最緊密的區域、兩岸文化交流最活躍的平臺、兩岸直接往來最便捷的通道、兩岸同胞融合最溫馨的家園。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廈門 推出 交流 舉措 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