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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加強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
新華社武漢3月16日電(記者徐海波)武漢市將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實行銷售方案備案與公示、售前約談與承諾、售中現場巡查及售后報告與抽查等四項監管制度。同時,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控制房屋銷售登記規模,意向購房人數多于項目準售房源的,宜采取公證搖號方式公開銷售。
記者16日從武漢市房管局獲悉,房管局要求房企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應向房管部門提交申報預售房源銷售方案,銷售方案備案后,原則上不得調整變動。房地產開發企業應通過銷售現場、網絡等途徑向社會公示已備案的銷售方案。同時,應接受房管部門的售前約談,配合開展項目銷售前檢查,并向房管部門提交規范開展銷售活動的書面承諾。
房企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須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銷售全部準售房源,銷售時間須在上午9:00至20:00之間。項目銷售期間,應主動配合并接受房管部門現場監督。銷售后三日內,房企須定期向房管部門報告銷售情況,提交認購人名單,并將認購人與所購房屋實名綁定,原則上不得調整變動;商品房項目銷售后30日內,房管部門將對購房人抽樣調查。
武漢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房企如違反以上規定將被依法責令立即整改;對拒不整改的,符合法定處罰情形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并向社會公示。在整改完成前將暫停項目網上簽約和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資金撥付。
編輯:曾珂
關鍵詞:武漢加強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