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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玉珠: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基礎 要加強四個方面
3月10日,全國政協委員、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左)做客新華網2018全國兩會特別訪談。新華網 楊濛攝
以下為訪談主要內容:
新華網: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基礎,也是紅線和生命線,下一步國家文物局采取哪些措施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的監督和管理?
劉玉珠:文物安全是所有文物工作的基礎,需要從多方面來加強。
第一,要提高認識。我們說文物安全人人有責,好多人聽了,覺得這是一個口號,實際上文物安全與每個人是有密切關系的。因為文物的資源,特別是文物的內涵是我們每個人的精神家園,所以我說保護好文物跟每個人息息相關。要讓文物安全是紅線、底線和生命線,永遠是零起點,成為一種社會共識。
第二,要明確責任。文物法規定,文物實行屬地管理。當地政府管理好所在地的文物,確保所在地文物安全,是主體責任。主管部門是作為管理者,承擔的是管理責任。文物的直接管理者和直接使用者,負的是直接責任。我們說要真抓實干,就是要把具體責任落實到機構,落實到人。從2017年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6起火災事故來看,有5名直接責任人移交了司法部門,還有23人受到了黨紀、政紀等不同處理。
第三,要加強能力建設。文物的安全保護、利用、管理、傳承,每一件事情都和能力建設有密切關系。比如,去年公安部兩次發布文物犯罪的通緝令,一共是20起案件。通緝令公布以后,從公安部到各地的公安部門都在積極落實,加大了偵破力量。這些案件大都被偵破,現在有16個犯罪嫌疑人到案。所以說,責任意識和能力建設很重要。我覺得,加強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的能力建設,是我們面臨的一個很重要任務。
第四,我們需要加強文物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各項工作最后歸納起來都必須是事有人管、活有人干,有人管就要落實到機構的頭上,有人干就要落實到具體人的頭上。現在文物工作問題很多,社會關注度也高,除了黨委和政府的作用以外,作為管理部門負有直接的責任,要完成這項任務,就需要我們要有責任感和使命感,有健全的機構,有編制,要有人來干事、管事,這樣我們才能把工作落到實處。
編輯:楊嵐
關鍵詞:文物 安全 劉玉珠 文物工作